贪欲的代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3日10:13 法制日报

  娄学笠是个贼。他在省城盯住了一家个体水果商贩,并摸准对方的活动规律,趁此人要出门进货前夕,夜半入室,将其刺杀,抢走二十多万元现金。

  抢了钱,他感觉不能远跑,那样反而会落入警方布下的天罗地网。他把钱藏到一个无人知晓的地方,然后,在市区内物色了一截水泥管道,铺点稻草就算是宿舍。白天,他穿着早准备好的破烂衣服,戴上从剧团偷来的花白的脏头套,外裹一条烂围巾,选择最热闹的市区街道旁,跪在地上乞讨,饿了,就装哑巴,拿乞讨来的零钱买吃的,吃饱了,就钻进水泥管道内睡觉。

  最危险的地方最安全!娄学笠觉得自己这招简直太绝了,哪个警察能想到,抢钱杀人后会不赶紧跑到外地享福去,却趴到冰冷的大街上受这份罪?这样过去了半个多月,眼看就要过春节了。“春节期间,警察们管理肯定松懈,我就可以逐渐变换乞讨地点,然后再选择一个晚上离开省城,找个偏僻地方恢复本来面目,后半生就要和穷神拜拜啦,哈哈!”他为自己聪明的想法忍不住发笑。谁知道腊月二十八这天,有几个警察突然围住了他,一把拽下他的假发套,露出原样的娄学笠被抓进了公安局。

  娄学笠把脑袋想爆了,也没想出自己是哪个环节出了毛病。他竹筒倒豆子,坦白了自己所犯的罪行,还检举了不少他知道的同行。自己犯的什么罪,心里能没数吗?

  他对立功减刑丝毫不抱希望,只要求警察们能否告诉他,是怎么看出他是那个入室杀人抢劫犯的。

  民警们笑了笑说:“你的想法很高明,这座城市里乞丐太多,我们确实没想到抢到那么多钱的人,会心甘情愿遭那份罪。我们是受了一篇小故事的启发。为此,作者还得了奖励。”警察告诉娄学笠,市区有位作家,没事逛街,看见桂林路商场门前跪着一位老太太,年纪实在太大了,就起了恻隐之心,扔给他一块钱,当然此人就是化装后的娄学笠。此后,他天天路过娄学笠的身边,都扔一块钱……后来,那作家就开始观察起“老太太”

  来,她这样天天趴着,为什么头也不抬呢?他的肚子不饿吗?作家就把大部分逛街的时间花在娄学笠的身上了,他是想找机会,跟老太太谈一谈,说不定能捕捉点素材……然而,他始终没见到老太太的正面,也没听到老太太开过口……回去后,他就发挥想象力,写了个故事,发在晚报上,故事写得相当生动,内容就是一个抢劫犯如何把赃款藏匿,化装成哑巴老太太在桂林路商场门前,跪地乞讨躲避缉拿,不敢抬头是怕露出脸上的胡子……一个警察无意中看到老太太的双手和一双大脚,是男人的!这才揭开了凶犯的真相……晚报发行量很大,派出所里就有。警察们读了这篇文章,觉得有意思,桂林路商场门前可不就是有那么个哑巴老太太。细推算,好像是案发后才出现的,开始为什么没留心呢?于是按照故事的提示,观察那乞丐的手脚,果然是男人的手脚……

  娄学笠不想自己一番精心设计,瞒过了警察,却栽在舞文弄墨的作家笔下!判决后,他要求跟那位作家通次电话,就是死也甘心。没想到那位作家很洒脱,愿意与娄学笠当面谈几句。娄学笠问作家:“你写那东西,凭什么?”作家答:“不凭什么,就为我每天给你一块钱。发现你是男人后,我觉得受了欺骗,就想,写点东西把那钱赚回来。还得丑化一下你出出气呀!突然我觉得你就是那贼,可是没证据,随便报案,是要负法律责任的……我别处不投,专投本市晚报,为的是引起警察们的注意。哪里想到,居然让我蒙对了,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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