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务公开就能杜绝暗箱操作了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0:10 红网

  针对医院可能存在的一些“暗箱操作”弊端,黑龙江省卫生主管部门日前提出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新举措,全省县级以上医院2007年底前普遍实施院务公开。黑龙江省卫生厅要求,凡是涉及单位职工和社会公众利益的医疗服务质量、药品价格、医疗服务信息、医患沟通和药品、医疗器械、一次性医疗用品等物资招标采购、行风评议情况、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措施、重大决策过程、违纪处理情况等事宜,必须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设置院务公开栏以及墙报等形式进行公开。(1月13日新华网)

  在上述短短两百余字的新闻中,给我们透露了这样一个信息,那就是黑龙江省卫生主管部门在用“院务公开”向“暗箱操作”开战了。但是,看了这样的新闻,笔者却很难喜得起来,对该省提出的这一“解决群众看病就医的新举措”能否真的收到好的效果,丝毫不敢肯定。

  据了解,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早在2006年10月23日就向全国发布了《卫生部关于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的指导意见》(卫医发[2006]428号),提出到2007年底前,全国县级(二级)以上医院应普遍实施医院院务公开;2008年底前,全国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基本实现医院院务公开。而据笔者观察,近些年,政务公开、村务公开、厂务公开、局务公开等等,公开形式很多,但是“形式”往往还是“形式”,并没有从根本上解决好科学执政、依法执政、民主执政的问题。因为很多领导同志对付这样的“形式”已经驾轻就熟了。能够公开的往往是一些无关痛痒的东西,而对涉及比较敏感的矛盾和问题向来都是采取回避的态度,加之公开时间不及时,反馈处理也不及时等等,使得“公开”也就变成了“一张公告栏,几张破报纸”,而“暗箱”还是照样存在。

  不管怎么说,公开总比不公开好。这里关键要解决这样几个问题:第一,谁来公开。其实,公开就是一种监督,而这种监督如果还是由单位“一把手”把关,那么就不知怎么起到监督作用了,因为任何领导也不会冒然将有损自己利益的东西公开出去的。第二,公开什么。尽管相关的文件和通知中已经将应该公开和必须公开的内容规定下来了,但是,作为老百姓是不知道这些的,或者说,哪些公开了,哪些没公开,老百姓也是一笔糊涂帐。第三,怎样公开。公开不能仅仅局限在设置公开栏和墙报等一些浅层次的形式上,而应该开辟其他一些互动性更强、监督作用更明显的新形式,真正使各项工作在阳光下操作。第四,公开以后。公开的真正目的是为了吸引群众参与管理,提高工作的透明度、决策的科学度、服务的紧密度,所以,对于公开以后发现的问题,要及时进行处理;对在公开过程中出现的一些不规范、不到位和弄虚作假、欺骗群众的做法,要有专门的机构去过问和处理。

  医院民主科学管理,依法执业,诚信行医,和谐医患关系,不断满足群众的就医需求,说到底还得靠规范的法律制度和广大医务工作者的实际行动,而“院务公开”只是“促进”的一种形式而已,不是什么“灵丹妙药”,只有赋予其实质性的内容,才能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否则,以“形式”来应付“形式”,还是很难杜绝“暗箱操作”的。

稿源:红网 作者:倪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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