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原市委书记陈家荣一审被判十五年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1:02 正义网-检察日报

  本报讯(记者谷萍 通讯员成诉) 1月11日,由四川省成都市检察院查办的2006年该市涉案金额最大的商业贿赂案件——彭州市原市委书记陈家荣受贿案在法院一审公开宣判,陈家荣因受贿近400万元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陈家荣捕前任成都市司法局局长。2001年至2005年,陈家荣在担任彭州市委书记期间利用其职务之便,在相关公路绿化、办公楼修建等6项工程和购买土地等事项中,通过帮助承接工程,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或承诺为请托人谋取利益,数次收受请托人共计现金381万元和美元2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陈家荣具有自首情节,并退出全部赃款,故依法从轻判决。宣判后,陈家荣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谷萍 成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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