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为安全生产拧紧阀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3:27 大江网-江西日报

  ●烟花爆竹、煤炭生产企业全面实行电子监控

  ●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厂矿长终身禁止从事高危企业的管理工作

  ●安监督导人员有权对县乡领导忽视安全生产的失职渎职行为进行弹劾

  本报萍乡讯 记者唐彩萍报道:近日,萍乡市出台安全生产十项制度,从宣传培训、管理措施、设施建设、奖惩四个方面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安全生产机制。新制度更具有长期效用、更严格的约束力和科学性。

  在宣传培训机制方面,该市规定全市高危行业重点区域、重点县区、乡镇的各类学校必须开设专门的安全生产教育课,县区的电视台必须有一定时段的安全生产教育类节目。同时,高危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从业人员和投资入股人员必须接受强制性的年度培训、岗前培训和临时性培训。

  为了加强安全设施建设,该市烟花爆竹、煤炭等高危生产企业将推行安全标准化机制,从新厂设计、老厂改造布局,到生产流程、仓储保管,再到运输管理,要全部达到安全标准化。全市烟花爆竹、煤炭生产企业全面实行电子监控。

  此外,该市还规定,凡是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的厂矿长,一律吊销其厂矿长资格证,列入市安监局的“黑名单”,终身禁止其再从事高危企业的管理工作。市安委会派出督导组下县乡进行督查时,发现安全制度落实不力的,有权对县乡相关领导干部下达《安全生产责任弹劾书》,弹劾其失职、渎职行为,直送市县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和纪检、组织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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