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购二手手机 必须登记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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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01月14日03:39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宗原如) 北京市民购买来源不明的二手手机、电脑可能被刑拘!昨日,来自北京市公安局的一条消息登上了各大媒体的头条,此举意味着今后北京市民在销售、购买二手手机、电脑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由经营者做详细记录。此外,凡是明确有收赃嫌疑,拒不交待收购来源和身份、住址等,将被处以刑事拘留的高限处罚。对此,成都警方也表示,市民收购二手货,必须实行登记备案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