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湖教育系统“阳光工程”深入人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5:20 深圳特区报

  “校务公开”使学校在招生、收费、干部任用等方面实现透明,从源头上制止腐败产生

  罗湖教育系统“阳光工程”深入人心

  【本报讯】(记者袁粮钢通讯员陈冬平)“‘校务公开’使歪风无源,腐败难发,学校在招生、收费、干部任用、人员调配、职务聘任、出国出境等教职员工、家长和社会普遍关心的焦点问题上落实‘阳光工程’,从源头上制止了腐败的产生,‘校务公开’是一把铲除腐败的利剑……”这是翠竹小学校长12日下午在罗湖区教育系统“校务公开”工作经验交流会上发出的一番感慨。

  近年来,罗湖区根据市区两级纪委的要求,在教育系统全面实施“校务公开”,并为此出台了《罗湖区中小学校校务公开的若干规定实施细则》。经过几年的实践,今天已结出丰硕成果,受到学校教职员工和学生家长的普遍赞誉。记者了解到,罗湖区每所中小学都根据本校实际,制定了不同的实施方案,这些方案具有鲜明特点和可操作性,如北斗小学的“一化三性、两延伸、四结合”;泰宁小学在公开形式上做到“六个一”,内容上做到“四公开”;翠竹小学的“一个观念,两种手段,三个保障,四种形式,五项原则,六项公开”等做法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和谐发展方面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实施“阳光工程”方面,罗湖外语学校始终坚持公开收费,规范收费,严格实行“一费制”,对学校财务收入及开支情况均列出明细收支账目进行公开,受到家长的好评;翠竹小学则实行“办学质量承诺制”,并向全体家长、社会各界公开,促进了学校的和谐、健康、快速发展。据罗湖区教育局最近对3000余名学生家长进行的调查表明,学生家长对教育系统的“阳光工程”满意率达到99.7%。

  罗湖区教育局局长江可志告诉记者,该区被评为2003至2005年“广东省教育收费规范区”,罗湖区将继续保持这一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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