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谁来保障孩子们的上学安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6:00 光明网
吴吉鹏

  近期,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对中小学校校车开展了一次集中排查整治行动。结果,据一个不完全的数字统计,在已排查近20万所中小学中,查出不合格校车9000多辆。(1月6日《中国青年报》)

  当我看到这么一个震惊的数字时,在我的脑海里浮现的是那一辆辆满载小学生的“校车”坠桥落水的情景,让人不寒而栗。致8条鲜活的幼小生命离开了人世的黑龙江双城市坠桥翻车案,造成6名幼儿死亡的湖南乐佳幼儿园接送车落水案……把这些重大事故与上述的那9000多辆“问题校车”联系起来,便对这些惨案见怪不怪了。这样高比例的“问题校车”想要不出问题都难。

  “问题校车”是一个安全隐患,是接二连三发生的一些学生群死群伤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把它说成是一只“吃人的老虎”一点也不为过。“小学生坐校车挤成沙丁鱼”的超员超速现象,拼装车、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和非法营运客车成为农村地区“校车”的境况,“黑车”成校车的现状……这些都是横在这些上下学的学生头上的“一把刀”,稍有不慎就会命悬一线。

  但让人颇为担心的是,这是第一次整治吗?有关部门难道不知道这种现状,对这9000多辆车难道没有一个八九不离十的估计?或许,这还只是一个保守的数字,还只是揭开冰山一角。问题远比所透露出来的严重得多。笔者想为那些因“问题校车”而失去鲜活生命的孩子们问一句,谁到底应该对他们的死负责人?无辜的生命倘若不能激起人们对现状的深思的话,则是教育的悲哀,更是社会的悲哀。

  各地也正积极推进校车管理机制的建设。比如,严卡校车和驾驶人员准入关的校车安全管理档案的建立,专线公交车上安装GPS定位系统等等。去年11月出台的《北京市学生班车交通安全管理办法》,第一次有了一部专门的行政规定来规范校车的管理。但是笔者认为,对于孩子们的上学安全问题,应该要明确其责任承担,应该建立一个问责机制。在家里,有父母对自己孩子的安全负全责;在学校,有老师对他们负全责。但是,正是处在一个上学无人管的真空地带,就容易置孩子们的安全于不顾。问责机制的建立,可以使责任明确,增长其责任意识。从而不至于落入屡整改屡发生惨案的“怪圈”之中。

  扁鸦之所以高明于扁鹊,是因为扁鹊只懂治病,而扁鸦却能防病。每一次惨案的发生,都会有一次大型的整治,但是整治过后又会恢复原状。在学生的安全问题上固然需要扁鹊这种人,但更需要扁鸦。因此,孩子们的安全重在防治。而要想使“问题校车”的噩耗不至于再次发生,问责机制的建立则是重中之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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