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判死刑羁押千日 奔走4年讨来说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7:09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

  荆楚网(楚天都市报)(记者沈伟欧阳林欧阳健)卷入命案被判死刑羁千余天,奔走4年未讨来明确说法《本报2006年10月22日<卷入命案被判死刑羁押千余天>、27日<省政法委负责人批示>曾予连续报道》。昨日获悉,松滋男子黄爱斌终于收到荆州市人民检察院下达的不起诉决定书,让这件事暂告一段落。

  1998年6月30日,松滋市南海镇跑马岭村村民黄元超夫妇被人砸死在自家店铺,时年19岁的黄爱斌被认为是凶手,松滋警方将其抓捕。次年,荆州市中院一审判处黄爱斌死刑。黄不服,提出上诉。2000年4月14日,省高院认为原审判决“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发回重审。2001年6月,警方将黄释放,此时黄已被羁1000多天。

  然而,重获自由的黄爱斌奔走4年多,却一直无法为自己被羁千日一事讨到说法。本报记者曾就此事多次奔赴荆州及松滋,但相关司法机关当时均称:黄爱斌所要的“说法”不应由他们出具。本报去年10月22日至10月27日就此事作出多篇报道,披露了黄爱斌的相关遭遇,引起省政法委等部门重视。相关领导先后作出批示。荆州市政法委也就此事多次进行协调。

  记者昨日了解到:2006年11月,松滋市检察机关将黄爱斌案移送至荆州市检察院审查起诉。荆州市检察院认为,松滋市公安局认定的犯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遂决定对黄爱斌不予起诉。

  今年1月11日,黄爱斌终于领到了这份不起诉决定书。为黄提供法律援助的律师彭德江表示,不起诉决定书明确了黄的无罪,他将为黄爱斌代理进行申请国家赔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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