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购房烂尾 整体拍卖存争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09:26 南方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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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记者/张睿)在昨日的接访活动中,由建委相关处室和广州市国土房管局所在的“房地产开发建设与街镇建设管理组”被市民围得水泄不通。拆迁安置未落实、买的房子烂尾、买房十几年还没有领到房产证等“老大难”问题涌向了相关部门负责人。

  广州市国土房管局在去年12月31日预告通过司法途径拍卖的十块烂尾地之一——南堤二马路36-40号的数名“准业主”,昨天也来到了接访现场。他们告诉记者,这块地上建起来的商住楼“京隆阁”(后更名为“龙珠苑”),已经于1996—1997年间卖出了一百多套,不料出售楼宇后开发商却无法如期完成开发,于2000年停工,并烂尾至今。现在得知法院要将这个烂尾地块用司法途径的解决方式进行拍卖,最终给参与诉讼的拆迁和购房人以货币补偿,小业主们便坐不住了,“我们和其他烂尾地不同,我们当时按照合法的手续已经买了房子,合约签了、税费交了。”花200万元在“京隆阁”买了三套房的陈先生给记者出示了他们的信访函,上面记录了近百名签名准业主的心愿:“我们认为,法院在拍卖中应保留我们小业主对所购单元的所有权,新的开发商进行后期开发的,应将我们所购单元建成并交付我们使用。”

  记者昨日接访完毕后来到南堤二马路,隔着海珠桥,便望见一幢高耸的两个尖顶的烂尾楼,同周围的江景楼盘形成鲜明对比。走近巡视一周,发现这里早已成为一个临时的停车点,停靠一些私家车,另外一侧则被附近一家酒楼征用来做停车场。根据拍卖预告,该烂尾地块占地面积约3426平方米,容积率为12.4,现状是“建筑面积约59257平方米的一栋已建至43层并主体封顶的在建工程”,用地性质为商场、办公、俱乐部、住宅楼。从现场看来,下面的商业办公等房子占了约12层左右。

  在烂尾楼的楼体和门外墙壁上,记者看见几张越秀区人民法院于2006年12月13日发出的公告,称委托广州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对该烂尾地块在建工程进行整体拍卖。公告还提醒“凡涉及上述在建工程且未通过(由法院确认将原回迁或购房合同变更为货币补偿诉讼的)拆迁户和购房人,尽快到本院提起主张权利的诉讼,在取得生效法律文书后,向本院申请参与上述在建工程拍卖所得款的分配。”

  据悉,这105户小业主(不少来自海外)购房于1996至1997年的广州房价高企阶段,一次性付款者每平方米优惠3000元最后也卖到7000多元/平方米。一套80平方米的住房一次性就交了约60万元。还有不少业主买了两三套。虽然当时京隆阁还尚未建成,但还是吸引了众多买家,据他们自己初步统计,这105套房屋建筑面积合计10516平方米,按照合同签订的房价款一共支付了8308万元。

  在购房三年仍不能交楼的情况下,百多名准业主从2000年开始陆续各处上访。根据其提供的广东省商品房购销纠纷投诉处理小组于2001年8月24日上午召开的“问题楼盘协调会纪要”,“京隆阁”项目是由于华隆兆业公司包销卷款潜逃、项目开发缺乏后续资金等原因出现问题,因而导致129户业主无楼可收,161户拆迁户无法安置。

  广州市房协专家委员会委员黄穗诚表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相关的司法解释,对“京隆阁”这样已经出售给了小业主的烂尾楼,不应该采取通过司法途径拍卖的解决方式。而对于这个问题,广州市国土房管局相关负责人则表示:一切由法院判决。广东正大方略律师事务所的余树林说,如果在买房当时的法律环境下这一百多户买房者的购房行为是合法,那法院将这幢在建住宅整体拍卖则存在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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