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制订实施方案 严控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0:21 青年时报

  省环保局编制的《钱塘江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实施方案》(试行)日前在钱塘江流域的萧山区、金华市区、东阳、义乌、永康、浦江和江山试行。这标志着我省流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正式启动。

  据了解,方案要求首先选择在水环境功能区达标率小于70%的地区试行排污总量控制。当地政府要制订排污总量削减计划和年度实施方案,在2020年前完成超容量部分排污总量削减。“十一五”期间,每年削减的排污总量不得低于超容量部分排污总量的5%。建设项目需增加排污总量的,须在同流域替代削减1.5倍以上同类污染物的排放总量。


来源:浙江日报 作者:吴妙丽 黄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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