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规定来源不明二手手机市民购买或被刑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0:50 上海青年报

  本报讯 据《竞报》报道,今后市民在销售、购买二手手机、电脑时必须出示身份证,并由经营者作详细记录,凡是明确有收赃嫌疑,拒不交待收购来源和身份、住址等,一律予以刑事拘留的高限处罚。这是日前在北京市工商局、市城管局等联合召开“打击控制侵财销赃犯罪加强行业管理动员部署大会”上透露的。

  据介绍,市场内各摊位在收买手机、电脑等旧货时,要首先查验出卖人提供的身份证件和物品的合法来源证明,然后填写交易登记单统一报送市场治安办公室,在旧货正面明显部位粘贴“登记标志”,未贴标志的,不得在市场内交易。

  市民如果需要将废旧手机和电脑卖出,需要携带身份证,由收购者带领到市场治安办公室通过身份证识别仪判断真伪,在登记下姓名、身份证号后,将获得全国通用的“登记标志”贴在手机或电脑上,才能完成交易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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