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3年难逃“法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1:00 长沙晚报

  本报讯(记者 李勇)三年前在长沙驾车连撞两人后,肇事司机弃车逃走。长沙警方在网上发布追逃令,前日,肇事逃逸者王杰从广州被押解到长沙。

  王杰是涟源市人,2004年6月9日,他还没有取得驾驶证,就驾驶一辆东风大货车上路行驶。当车行至雨花区白沙湾安置房工地路段,由北往东转弯时,由于驾驶技术不熟练,手忙脚乱中将一名摩托车司机撞倒。随后,他驾车逃跑,在井圭路把一名骑自行车的男子撞伤。他害怕“伤者及家属的报复”,继续向前疾行,不料撞倒了路边的电线杆,车头变形并被电线杆压住,王杰随后弃车逃离现场。雨花区交警大队民警迅速赶到现场调查,寻找事故目击者。警方确认王杰有重大肇事嫌疑,并在网上发布了追逃令。今年1月2日,广州火车站民警在候车室查获正准备回湖南的王杰,遂将其控制,并通知了长沙警方。

  湖南一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叶翔锋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由公安交警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王杰无证驾驶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已经构成犯罪,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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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