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跨国汽油毒品案”3毒枭被判死缓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1:33 法制日报

  1月9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过两次开庭审理后,对“跨国汽油毒品案”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贩卖毒品罪判处蒋之新、马明清、马进祥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判处马晓海、马致华有期徒刑15年,缅甸籍被告人李阿宝有期徒刑13年,并驱逐出境;认定马成祥犯窝藏、转移毒赃罪,判处其有期徒刑7年。

  2001年,甘肃省兰州市公安局城关分局民警在韩家河从一辆康明斯货车的油箱中查获“毒汽油”173.4公斤,由此一起特大跨国汽油毒品案内幕被揭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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