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拥有5个中级法院的城市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4:53 法制日报

  □本报记者 张有义

  在中国,一个城市能有5个中级人民法院?

  站在重庆市渝中区解放西路152号,北京律师覃华使劲揉了揉眼睛,再次仔细看了看高高悬挂的一幅牌子,上面的的确确写着: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

  这让第一次来到这里的覃律师有些茫然。根据他的常识,像北京、上海这样的政治或经济的中心城市才有两个中级法院,怎么重庆会有5个中院之多呢?

  虽然重庆五中院设立将近半年,但不仅是覃律师,很多人,包括重庆本地人这半年来都说不清本地有几个中院,去法院办事也会经常找错地方。

  听法院的法官介绍后,记者与覃律师一样,恍然大悟———原来如此。

  据重庆五中院的杨法官介绍,在去年8月份之前,重庆五中院这个地址还是一中院,8月后,重庆中级法院的格局就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1+4+40”变为“1+5+40”。

  所谓“1+4+40”是指,重庆在1997年设立直辖市时,该市高级人民法院分别设置了4个中级法院,管辖40个区县(市)法院。

  原第一中级法院位于重庆市区,辖区面积2.3万平方公里,人口1500万,是全国辖区最大、所辖人口最多的中级人民法院之一。该院下辖21个基层人民法院,基层法院干警达到3200余人,涉及21个行政区域。

  第二中级法院位于“移民之都”万州,辖万州、云阳、奉节、巫山、巫溪、梁平、开县、忠县、城口一区八县九个基层法院,辖区幅员面积3万平方公里,人口800万。

  第三中级法院位于“巴蜀故都”涪陵,下辖涪陵区、南川市、丰都县、垫江县、武隆县5个基层法院。辖区总面积1.28万平方公里,总人口382万。

  第四中级法院位于武陵山腹地黔江,辖黔江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5个基层人民法院,面积1.7万平方公里,人口300余万。

  上述四个法院均是1997年重庆被划为直辖市后设立的。

  在这种格局下,原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21个行政区域内应属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其管辖的行政区域、人口数量、经济总量、受理的案件总量都超过了其他三个中级法院的总和。

  2006年8月,重庆市高级法院考虑到这种严重不均衡性,不利于上级法院监督指导职能的发挥,经过缜密研究,经中编办、中编委、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原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一分为二,分设为第一、第五中级法院,并以长江和成渝高速公路南北为界,合理地确定了两院的管辖区域。至此,重庆1家高级法院、5家中级法院、40家基层法院,即“1+5+40”格局正式形成。

  这种格局的形成从体制上实现了全市5个中级法院管辖规模、收案数量和队伍配备等方面的大体平衡,不仅有利于加强对基层法院的业务指导,而且有利于方便群众诉讼。

  据了解,新设立的五中院相继审理了多起重大案件,比如曾因“一女多嫁”引发的重庆市最大一起合同诈骗的“瑞奇大厦”案,五中院法官所起到的积极作用有目共睹。再比如,该法院近日审结了一起“吸毒案”,为了搞试验,被告人竟将其制造的冰毒片当作缓解疼痛的“镇痛药”,拿给已经瘫痪的76岁老母吃,使不知情的母亲上了瘾。最终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

  分设后的第一中级法院搬迁至渝北区黄泥磅金子山9号,管辖江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渝北区、长寿区、双桥区、合川市、潼南县、铜梁县、大足县、璧山县等11个行政区域内应属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第五中级法院管辖渝中区、南岸区、九龙坡区、巴南区、大渡口区、万盛区、江津市、永川市、綦江县、荣昌县等10个行政区域内应属中级法院管辖的案件。

  基于同样的原因,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复同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也被一分为二,设立了第五分院。

  据杨法官介绍,设立不到半年的第五中级法院,因为位于重庆繁华商业区和工业区,案件相对其他中院较多,管辖范围内的市区民事经济案件将近6成在这里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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