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化隆:两被告地窖中非法造枪被判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19:03 青海新闻网

  新华网西宁1月14日电(记者姜辰蓉)青海省化隆回族自治县法院近日公开宣判一起非法制造、储存枪支案。两名被告人马海白、马乙四么列因在自家地窖中非法造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和11年。

  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2006年9月,马乙四么列和马哈乃非(在逃),与马海白商议共同造枪牟取暴利。商定后,马海白便在自家院内秘密挖掘地窖。地窖建成后,马乙四么列、马哈乃非各自携带制枪工具及零部件先后来到马海白家中造枪。

  化隆回族自治县是我国非法制贩枪支犯罪高发区。2006年9月28日,化隆县公安局根据情报,组织侦查人员前往马海白家依法搜查,将马海白和正在地窖里造枪的马乙四么列当场抓获,并在地窖里搜出枪支零部件198件、铆钉13个、子弹2发及500余件制枪工具。同时还从马海白家的草房、住房等处搜出为他人代存的各种制枪工具600余件、仿“六四”式手枪一支、枪支零部件235件。

  化隆县法院对此案审理后认为,被告人马海白为他人制造枪支提供场所和为他人储存枪支,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制造、非法储存枪支罪。被告人马乙四么列与他人合伙制造枪支,其行为已构成制造枪支罪。宣判后,被告均表示服判不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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