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司法公正难敌“复杂关系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4日20:00 光明网
陈飞

  2003年8月29日晚,在河南商丘市光辉物业管理公司府前花园管理处工作的梁坤及其朋友张辉,轮奸了网上结识的未满16岁的少女王芬芬。这一案件,曾因在商丘梁园区人大工作的张父,四处活动打通各个环节摆平司法机关而一度成为冤案。面对不公正判决,王芬芬百折不挠,艰难上访,“血书”河南省政法委书记,终使案情大白于天下。去年,不仅犯罪分子梁坤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因张辉外逃没有被宣判),而且干预司法公正的梁园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检察院副检察长、人民法院副院长等8人,受到了行政处分、党纪处分和法律制裁。此间,一位同情王芬芬不幸遭遇的律师,因为畏惧张父布下的复杂关系网,而拒绝了为其提供援助。(1月8日《民主与法制时报》)

  梁坤、张辉的犯罪行为令人发指。他们理应得到法律制裁。然而,因为张父超凡的活动能力,摆平了参与办案的民警、检察官和法官等人,本该“定性为轮奸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的一个刑事案件,却易如反掌变成了“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在此,我们当然要为少女王芬芬舍命揭开司法黑幕而拍案叫绝。然而,我们也为司法公正遭遇诚信危机而感到担忧。假如王芬芬因为承受不了打击而喝农药自杀的话;假如王芬芬同意“私了”而向张父妥协的话;假如王芬芬因为受到数次恐吓和威胁而退缩的话;假如该案不能引起河南省高层高度重视的话。我们试想一下,犯罪分子会受到法律追究吗?

  司法公正在“复杂关系网”面前竟是如此的不堪一击。惊人的司法黑幕却要让一个16岁少女以生命作代价去揭开,是不是让人感觉太沉重了。司法系统有这么多败类而且是知法犯法,我们并不感到奇怪。让我们感到扼腕叹息的是,那些本该责无旁贷为王芬芬平反冤案的国家机关和领导干部,却始终位居幕后,以“没有证据”或是“缺少证据”为托辞,硬是把责任推给受害人自己。这样的行为令人齿寒。

  王芬芬是获胜了,但她胜得异常艰难,胜在引起了河南省高层的高度重视。而那些与王芬芬有着同样或类似遭遇的人,能勇敢面对坚持到底吗?会有她那么好的运气吗?司法公正为何屡屡挫败于“复杂关系网”之下,是令人深思的、发人深省的,尤其是地市一级的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更应引起足够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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