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服务部门将进一步开放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2:53 北京晨报

  中国与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晨报讯(记者 刘映花)昨天,中国与东盟10国在菲律宾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囊括众多人口的东盟是近年来日本、印度甚至遥远的美国争相合作的伙伴,而此项协议的率先落笔,标志着中国-东盟自贸区的建设又向前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商务部新闻发言人昨天表示,此项协议不仅是中国在自贸区框架下与其他国家签署的第一个服务贸易协议,也是中国在促进服务业进一步开放方面的一项重要举措。

  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WTO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服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作出了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具体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内容。

  但是,这并非中国、东盟服务领域开放的终点,据介绍,《协议》将在各国完成国内法律审批程序后,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在《协议》生效一年内,双方将就第二批服务部门的市场开放问题进行谈判。此外,未来双方还可就服务贸易的进一步开放问题继续进行磋商,以逐步实现本地区的服务贸易自由化。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了《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和东盟已承诺逐步调低7000种产品的关税,到2010年,这些产品的关税将减至0至5%。而服务贸易作为自贸区的一项重要内容,从一开始就列入了双方的谈判议程。曾有预测,到2010年,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内贸易额将从目前的水平提高到接近欧盟和北美自由贸易区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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