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错对象判一审败诉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6:42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李钢)知音传媒集团下属的《打工》杂志在2005年12月刊登了“国旗班长靠‘升旗’年赚50万元”一文,因为认为这一报道对自己造成了名誉上的伤害,报道对象——原国旗班长张燕辉将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告上法庭。昨日记者得到消息,此案经过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的审理之后,原国旗班长张燕辉被判一审败诉,而败诉的理由则是——知音传媒股份有限公司只是《打工》杂志的广告、发行业务单位,并非出版单位,原国旗班长告错了对象。根据有关审理名誉侵权的规定,即使报道构成侵权,涉及的侵权人只是出版单位和作者,并不包括发行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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