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诉讼法修改均有进展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8:23 法制日报

  刑诉法修改:正在进行修改调研

  民诉法修改:已拟出修正案初稿

  行诉法修改:抓紧起草修改草案

  本报讯记者吴坤 备受关注的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修改工作均有不同程度的进展: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正在就刑事诉讼法修改问题进行调研,征求意见;法工委经与有关机关多次协商,已拟定出民事诉讼法修正案的初稿;法工委正抓紧起草行政诉讼法修改草案。

  我国现行民事诉讼法制定于1991年,行政诉讼法制定于1989年,刑事诉讼法制定于1979年,并于1996年进行了修正。

  近年来,每次全国人大会议期间,都有许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议案,要求修改这“三大诉讼法”。在去年3月举行的十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期间,就有41件议案要求修改刑诉法,22件议案要求修改民诉法,12件议案要求修改行政诉讼法。在关于修改刑诉法的议案中,代表们建议进一步健全刑事诉讼基本原则,修改完善刑事证据制度和侦查、起诉、审判制度以及执行程序等方面内容。在关于修改行政诉讼法的议案中,代表们建议扩大行政诉讼受案范围,使行政行为受到司法审查的约束,加强对行政行为的监督,在行政诉讼中引入调解机制等。另外,还有议案提出,应制定证人保护法、证据法、刑事证据法、未成年人刑事保护法等。

  关于刑诉法修改,法工委表示,将在认真研究代表议案和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适时提出修改草案。关于证人保护法、证据法、刑事证据法、未成年人刑事保护法的议案,其内容宜在修改刑诉法时一并研究,通盘考虑。

  关于民诉法修改,法工委表示,议案提出的加强民事执行力度,完善审判监督程序,解决执行难、申诉难的问题,已在修正草案中体现;其他问题,将继续抓紧调研。

  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法工委表示,正在搜集资料,征求意见,进行调研,抓紧起草修改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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