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金融新机构要谨防一哄而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8:23 法制日报

  本报讯记者辛红 鼓励各类资本在农村地区设立村镇银行、贷款子公司和信用合作组织,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之后,对于社会担心冷场、担心失控、担心走合作基金会老路的看法,银监会表示,支持新农村建设要防止一哄而起,专家表示要将农民纳入社会证信系统。

  此前,银监会发布的相关实施意见中,包括乡镇银行在内的农村金融新机构注册资本都降低,持股比例限制、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也都实行低门槛政策。在为此专门召开的准入政策专家座谈上,银监会副主席唐双宁说,在当前银行业整体上资金流动性严重过剩的情况下,城市有资金余力,农村有资金需求,而金融运行少渠道,农村金融少活力,需要建立市场与政府相结合的金融资源配置体系,疏通城市资源运用到农村的路径和渠道。

  对于社会的各种担心,唐双宁表示,新政策要防止一哄而起。目前银监会正在稳步推进试点工作,过去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储金会的教训应当吸取,防止只注重机构数量,不注重风险和质量,盲目追求组建机构进度的思想。此外,对新机构从设立开始,就要实行严格的、动态的、盯住式的监管。

  与会专家学者认为,政府应该在多方面给予配套政策支持;要适当放开利率政策,通过适度竞争降低市场利率;要完善金融法律环境,优化执法环境,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将农民纳入社会征信系统;要进一步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尽快明确政策性银行功能定位,大力拓展农村政策性保险和农产品期货市场;要积极引导发展民间金融,建立适度竞争的农村金融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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