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让"怕气"成为官员的常态(石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9:21 东方网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日前在山东考察时,语重心长地说:“我当院长,最让我牵肠挂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的有两件事,一是不要办错案杀错人,二就是队伍不要出问题。”(1月12日人民网援引《人民法院报》)

  我以为,肖扬的“牵肠挂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可以概括为一个字,就是“怕”。他怕什么呢?怕自己所负责的法院系统出问题。这种“怕”,正是“执政为民”、“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的高度表现。这种“怕”常挂心头,就能坚持立党为公,廉洁从政,殚精竭力地投身本职工作,并惟恐失误,辜负人民的信任和重托,受到责任追究。像肖扬这样的高官,能有如此“怕气”,难能可贵,可敬可佩。

  遗憾的是,在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的心目中,这种“怕气”相当稀缺。有些人把自己所管辖的地方、部门或单位视作“独立王国”,自己可以“和尚打伞”,“天马行空”,为所欲为,完全无视党纪国法,或权力寻租,批发官帽,贪赃受贿;或官商勾结,出卖公利,非法攫利;或肆意践踏百姓权利,致民不聊生,民怨沸腾……到头来,这些恃权无恐者,一个个沦落为人民的罪人,被革职罢官的有之,被打入“铁窗客”的有之,被送上“断头台”的有之。肖扬担心队伍出问题,可不是“杞人忧天”、“空穴来风”,司法战线不乏这样的恃权无恐者。譬如臭遍全国的“三盲院长”(文盲、法盲、流氓)姚晓红(山西绛县法院原副院长),徇私枉法,贪污腐化,报复陷害,非法拘禁群众,被判处无期徒刑(据人民网);被百姓讥为“烂蛋法院”的安徽阜阳中院,2005年两名副院长、10多名庭长副庭长涉嫌受贿被判徒刑,2006年曾先后担任过该院院长的尚军(女)、刘家义、张自民都因卖官、干预案件处理、法院办公楼发包,涉嫌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落马(据人民网);辽宁省高院院长田凤岐、广东省高院院长麦崇楷、湖南省高法院院长吴振汉相继落马。

  纵观近年来我国官场垮台者,无论是陈希同、陈良宇、刘方仁、程维高、成克杰、田凤山、张国光、胡长清、王怀中之类腐败高官,还是市、县、乡镇级的中小腐败官员,大权在握时,一个个都是胆大妄为者,根本不把党纪国法放在眼里,威严至上,一言九鼎,了无“怕气”,毫无拘束。这种无畏无束,正是他们变质腐败的根源。人是有唯利是图、奢望享受的原始本性,能够自省自律,乃是党纪国法震慑和约束使然。

  我们的党纪国法那么多,而且有纪检管着,为什么就是对有些领导干部起不到约束和震慑作用,产生顾忌和“怕气”呢?这与我们的吏制设计的弊端不无关系,“权力至上”的通病所致。这种“通病”,使得一些大权在握的官员尤其是“一把手”的周围在事实上存在着监督和约束的真空,他们手中的权力成了他们对抗党纪国法的盾牌。再说了,纪检是同级党委所辖的一个部门,要服从听命于“一把手”,自我监督约束拟或是下属监督约束上司,如和产生震慑和“怕气”,又何谈责任追究,不流于行式才怪呢!

  这个问题已经引起了中央的重视。胡锦涛同志日前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强调:“必须进一步抓好反腐倡廉工作体制机制创新。”我们就是要通过“体制机制创新”,建立健全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将各级领导干部能置于党纪国法的严格监督制约之下,出现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追究,使之恒久地置身于“牵肠挂肚、提心吊胆、寝食不安”的状态。惟有这种“怕气”的常态,才能逼迫他们始终坚持勤政廉政。


作者:石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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