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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农民参合率全省率先达100%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9:24 南方日报
本报讯笔者昨日从惠州市有关部门获悉,本月10日,惠州市参加2007年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民达到164万人,参合率在全省率先达到100%。如今,惠州市全部在籍常住农民都享有农村合作医疗保障。 每年只需10元即可享万元医疗保障 据了解,惠州今年农民参加农村合作医疗的总费用为60元,而今年省财政提高了农民医疗补助标准,使每人每年得到的省级财政补助由25元提高到35元。惠州市级财政对参合农民的补助也提高到每年10元。同时各县(区)按照每人每年5元的标准,积极落实配套资金。这样一来,农民只需要自己支付10元钱便可享受最高年补偿1.3万元的医疗保障。 如此实惠的政策大大提高了农民参加合作医疗的积极性。同时,惠州市还设立了补充档筹资保障方案,即参合农民每年个人交费20—25元,那么最高补偿标准就可以提高到3万—3.5万元。实行分档筹资、分档补偿,既满足了不同经济条件的农户需求,又提高了合作医疗补偿标准,帮助参合农民最大限度地抵御大病风险。 住院与门诊就医、体检均有补偿 参合农民除住院出院后到乡镇合管办事处报销有关费用外,在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还可以在所入住的医院得到即时补偿:即在辖区内定点医院机构住院的参合农民,在办理出院缴费手续时直接享受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无需缴纳合作医疗应补助部分的费用,只需缴纳个人负担部分的医疗费用。 此外,惠州今年在保大病、保住院基础上,还将部分慢性病或大额门诊治疗费用列入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范围,每年最高可给予2000元的门诊补偿。部分县(区)还实行了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制度,按人均8—10元的标准以户为单位发放门诊补偿卡,供参合农民在镇、村范围就诊使用或用于体检。 李长虹周思东林文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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