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护车途中车祸加速患者死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9:24 南方日报

  救护车途中车祸加速患者死亡?

  死者家属拒付医疗费但因举证不力败诉

  本报讯(记者/陈雪芬通讯员/江泽丰李志金)救护车在抢救病人时冲红灯遭遇交通事故,患者家属以事故使病人病情加重并最终导致其死亡为由,拒绝向医院支付患者住院期间的治疗费用。日前,中山市人民法院沙溪法庭依法作出判决,患者家属应向医院支付病人因病住院期间拖欠的医疗费用16000多元。

  事由

  救护车撞红灯遭遇车祸

  2004年10月6日,因71岁的妻子久病不愈,吴龙在与儿女商量后,将妻子送进中山市某镇区医院住院治疗。因病情危急,医院认为吴龙妻子需要进行头颅CT检查,于是次日上午便安排救护车将她送往市中医院,病人的两名儿女陪同前往。

  当天上午9时许,救护车来到岐江公路一十字路口时遇到红灯。时间紧迫,救人要紧,救护车于是一路鸣叫着冲红灯,此时,一辆小货车在另一边的绿灯信号状态下冲过来,与救护车撞个正着。事故中,病人两名儿女均受到不同程度的伤害,随后被送返该镇区医院住院治疗。与此同时,医院用这辆救护车把吴龙妻子送到市中医院进行头颅CT检查后,也将她送回医院继续治疗。

  事发后,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05年12月25日作出终审判决,确认医院在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小货车司机梁某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纠纷

  家属向肇事双方索赔

  2004年11月4日,吴龙为妻子办理了出院手续,次年1月19日吴妻去世。其住院花费的16875.5元,吴龙一直未向医院支付。2005年3月25日,医院第一次将吴龙及其儿女告上法庭,追索医疗费,不久以吴龙妻子已死亡为由撤诉。

  对于妻子的死,吴龙认为与交通事故有关。因此,吴龙等人将医院及货车司机告上了沙溪法庭。吴龙诉称,事故发生时,救护车内担架被掀翻,妻子重重摔倒在车厢里,鼻孔所插的氧气瓶、静脉的输液管均全部脱落,当场昏迷。另外,同车的两名子女也因车辆碰撞,摔倒在车厢内致不同程度受伤。妻子因本次事故病情加重,加速其死亡,这也给子女带来精神打击,因此要求医院及货车司机作出赔偿。

  2006年,中山市人民法院沙溪法庭依法判令货车司机及其雇主向吴龙等人作出1.1万多元的赔偿,并驳回吴龙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后,各方均没有提起上诉。

  结局

  病人家属须支付医疗费

  判决生效后,吴龙所欠医院16000多元的治疗费依然没有给付。2006年4月,医院一纸诉状将吴龙等人推上了被告席。

  沙溪法庭审理了这起医疗合同纠纷案。沙溪法庭认为,医院在那场交通事故中不承担责任,但吴龙认为该事故是造成妻子病情加重致其3个月后身亡的原因,但吴龙却没有举出充分的证据予以证明,故医院要求患者家属吴龙等人承担医疗费的主张成立。2006年8月,沙溪法庭依法作出判决,吴龙应向医院支付其妻因病住院期间拖欠的医疗费用16875.5元。一审宣判后,双方均没有提起上诉,现此案已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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