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签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09:30 上海青年报

  据新华社电 中国外交部长李肇星和东盟10个成员国负责经济事务的部长14日在宿务签署了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温家宝总理和东盟10国元首或政府首脑出席了签字仪式。

  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作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另一方面,东盟也将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作出市场开放承诺,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并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

  在各国完成各自法律审批程序后,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服务贸易是中国-东盟自贸区的重要组成部分。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领导人共同签署了《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中国-东盟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已于2005年7月实施,双方7000余种商品开始全面降税,贸易额持续增长。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