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春运期间不应涨价而应当降价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0:42 云网

  春运悄然临近,每年这个季节总要引发涨价之争。所幸的是,铁道部新闻发言人宣布,今年铁路春运各类旅客列车一律不再实行票价上涨,今后也不再上浮。这无疑是公民的一次胜利。

  铁道部的“新政”当然值得赞赏。然而,如果我们陶然于少掏那几个钱而沾沾自得,不做进一步思考,那我们将错失一次制度演进的机会。尤其是考虑到铁路部门与民众之间长期存在的“执拗”,我们也有必要对此一事件做进一步的反思。

  毫无疑问,改革开放、市场经济,使我们这个社会日益利益多元化。当前社会充满活力源于这多元化,而社会产生如此多的冲突,也缘于这利益多元化。正所谓“成也萧何,败也萧何”。要平衡多元的利益,消除相互之间可能产生的冲突,这个社会必须搭建公共平台,这个公共平台就是所谓的听证制度。问题也就出在听证上。

  庶几,对于涨价似乎中国百姓只有义务接受,却没有权利质疑。于此,我们实在应当感谢乔占祥律师挺身而起,将铁道部告上法庭。《价格法》明确规定,有关公益事业的涨价必须经过听证。尽管法律早已规定,却未引起有关部门的足够注意。乔占祥律师的较真,虽然以败诉而告终,但却带来了历史性的进步。2004年铁道部春运涨价听证会,不管是被动,还是被迫,却不可抗拒地召开了。其中,除了律师的勇气,媒体的努力、司法的智慧也融入其中,共同形成了这样一种合力的结果。

  正是这种合力促成了听证的普及,现在是逢涨必听。这应当说是一个值得称道的做法。

  将影响他人利益的决定建立在听取对方意见的基础上,是社会公正、也是社会和谐的不二法则。而对于政府来说,在事关人民利益的涨价问题上听取人民的意见,是应然之举。

  然而,接下来,似乎一次听证就把所有的问题都解决了。确实,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权利是有代价的,而听证是要付出高额成本的。每年一次听证是否必要,确实可以质疑。但这不是问题的本质所在。它可能消解的是意见的沟通与交流,理由的交锋、权利利益的平衡。在此我们应当感谢的是郝劲松,正是其不懈的奋争表明了这样一个颠扑不破的真理:权利是争取来的。

  我们现在需要反省的是,为什么听证的最终结局往往是“逢听必涨”。听证会在许多情况下成为走过场,只是一种形式。对于许多部门来说,不听证不行,但听证了也白听。听证听证,听者,听取意见也;证者,在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论证、证明,该不该做决定,该如何做决定。故听是为了证,证是为了用。听证程序就是多元利益的各方提供的一个平台,在这个平台上各方交换意见,陈述理由,唯理是听。这是听证的真谛所在。

  对于铁道部春运期间票价上涨,本以为有何等充分的理由。但仔细翻检,无非是用价格作为调节手段。这是经济学的传统理论,没什么新鲜的。但价格理论首先告诉我们,价格是由供求关系决定的。与该项理由形成鲜明对照的是,一到春节,各大商场纷纷打折降价,使出浑身解数,抓住这销售的黄金季节。由此观之,铁道部涨价的理由并不令人信服。中国人就这么一个春节,别的节日可以不回家,这个节日则是无论如何不能放过的。如此说来,于此再坚持用价格作调节,就多少给人以“趁机发笔民难财”的嫌疑了。其实,在我看来,我们完全可以转变思路,春节乘车人多,铁路运输部门完全可以薄利多销。因此,春运期间不应是涨价,恰恰相反,应当是降价。

  但愿我们能够认真对待听证。

  张树义(中国政法大学教授)

  责任编辑:一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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