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古村落”,请你来幸福幸福要吗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2:00 光明网
严雨龙

  前不久,省城来了一帮朋友,说是要探访古村落,于是就相伴而行。寻寻觅觅,在一个山旮旯里,发现了一座颇有些“古”的村子。其实也没什么特别,只是比较“原始”,周边的环境不错,青山绿水风好,鸟语鸡鸣狗吠。村子里低矮瓦房挤成一堆,小巷是鹅卵石加青石板铺就,历经岁月,路面油亮发光;村中间突兀一片古民居,大约是晚清时期的建筑。据说原先的主人还是胡适的同学——厅堂里悬挂了“胡适”题写的匾牌。

  朋友们见此欢欣鼓舞,兴奋无比。村民看我们也看稀奇样地。了解得知,村民对这古建筑还是颇有微词的。老村民说,早年自从这座房子落成,村里的房屋就得矮它一截,一家比一家矮,因为它是大户人家。年轻的村民说,现在说是成了文物,不光要保护它,连我们这些都属于要“保护”的。要建新房就得迁到村口村外。

  朋友们闻此,就和当地干部、村民说,要原汁原味保护好,将来是很值钱的。你们看这里的环境多美啊,住这样的房子多好,就像住进了影视剧里。太有诗意了,住在这里实在是好幸福的哇!

  村民听了就说,那请你们长年累月世代相传地住到这里来幸福幸福,你们要吗?

  回来的一路上,朋友们是很有些忧心忡忡的了,有的直都嚷“没文化没文化”。当地的干部解释说,这真是个矛盾。古村落是珍贵,上面一个劲要求加强保护,弄不好会成为历史的罪人。可村民不这样想,住这样的房子压根感到受罪;有的异地建了新房老房子没人住,过不多久就破败不堪了。近两年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大,村里就更躁动不安了,都几次要把巷道用水泥浇了,说是老人孩子走路总没水泥路好走。那开发农家乐什么的我们也想过,可是如此偏僻的地方,谁来啊?再说这只是古旧些,要说古村落古建筑那与乌镇和云南丽江、山西平遥比,相差太远了。现在到处都时兴“古”,也不管怎么样,相比较“旧”点的,就千方百计“维持”“保护”,然后努力“复古”,然后申请文保。尤其经济条件发展较快的地方,就找出最“落后”的当“古迹”来开发。

  细想想,将“落后”当“古迹”保护开发的,不能不说已是目前有些地方的一个突出现象和倾向。是听说过有个地方在招徕旅游时,就响亮地打出“中国算命之乡”的牌子;前几天媒体还炒过“风水”申遗的事;笔者作为市文化遗产保护委员会成员,在审议名录中就发现,报上来的“遗产”内容,简直无奇不有。有的居然就将鬼怪迷信类的也当作非物质文化遗产申请,还理直气壮地声称他那个就是“原生态”的。

  当然,申报申报,发掘发掘这没什么不好。这些东西(包括落后)总该是个文化是没错的,甚至作为某种“标本”予以“留存”,也实属应该。姑且社会多评议争议也无妨。但是,这些落后的东西,如果与群众的现实生活紧密相连,息息相关时,真值得认真思考了。保护传统文化,不能成了禁锢某一部分群众的生活。

  生活应该总是活的,也必然要充满时代气息。倘若没有别的引渡措施,硬是要求就地“原生态”,把“标本”活化为生活,或者为了某种现实利益和“将来的值钱”,而演戏式地开发强化,这实际是对群众文化生活的破坏。是对文化的一种囚禁。

  由此笔者想到了20几年前的一个真实故事。20几年前村里有个老右派,据说是三几年参加革命的,他自己也常讲在延安抗大时参加过林彪的婚礼。解放后不久,不知怎么的就被押回原籍改造。这一改就是三十年。右派摘帽落实政策,省上来了几个干部实地调查。那天已临近中午,他正好在吃饭——碗里盛着清汤煮玉米馃。干部见了就对他说:“哎呀,老同志生活不错,还吃着汤圆呐”。老右一听,忙给几位一人装了一碗,无论如何要他们“尝”下这碗汤圆。结果——尽管事过近30年了,于今想起那些干部“尝汤圆”的情景,还是品不出他们该是个什么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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