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农家女揭开司法黑幕暴露啥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2:00 光明网
孙勋波

  2003年8月29日,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一个普通的农家女王芬芬遭人轮奸。王随后报案。2004年5月13日,当地法院判处案犯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王对判决不服。遂进行上访。此案得到了河南省政法委的重视。2006年2月27日,当地法院对此案进行了改判。犯罪分子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同一案件,判决结果竟然相差如此悬殊,农家女王芬芬认为其中必有“猫腻儿”。她顶住了各方的压力,“血书”上访。在河南省政法委的高度关注下,暗中操纵此案的8名司法人员全部落网。(《人民网》2007年1月8日)

  一位普普通通的农家女,凭借坚韧不拨的毅力,和对法律公平、公正的坚信,不仅使自己陈冤得雪,而且揭开了司法黑幕,令人敬佩!

  然而,作为这起案件的审判者,当地法院在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后,为什么不及时对“错判”的原因进行自查自纠。同一案件,判决的结果却有着天壤之别,这些难道当地法院看看不到?当地法院领导对工作的责任心如何从中可见一斑。其内部的所谓监督制约机制也只是写在纸上挂在墙上,并没有得到真正的落实。

  此案经省政法部门转批,势必引起当地法院上级主管部门的高度关注。然而,在此案做出改判后,相关部门便“交差”了事。对产生“错判”的原因及相关人员不进行追查。这种做法不仅不利于增强司法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而且在客观上怂恿了少数人执法犯法、以权谋私的行径。如此建设司法队伍,怎能保证司法的公平和公正?

  作为司法部门,在加强队伍建设和监督制约机制落实的同时,应当敢于和勇于自亮家丑,自揭黑幕。对存在于司法机关内部执法犯法、滥用职权的执法人员,一定要严查严惩,决不能不能姑息迁就。确保司法队伍的纯洁性,确保执法的公正和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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