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和东盟签署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5:41 海峡网-厦门晚报

  据新华社电当地时间1月14日,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服务贸易协议》在菲律宾宿务签署。

  根据协议规定,中国将在对世贸组织承诺的基础上,在建筑、环保、运输、体育和商务等5个服务部门的26个分部门向东盟国家做出新的市场开放承诺。

  东盟也将分别在金融、电信、教育、旅游、建筑、医疗等行业向中国做出市场开放承诺,包括进一步开放上述服务领域,并允许对方设立独资或合资企业,放宽设立公司的股比限制等。

  在各国完成各自法律审批程序后,中国-东盟自贸区《服务贸易协议》将于2007年7月1日起正式生效。

  2002年11月,《中国与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签署,决定在2010年建成中国-东盟自贸区。2005年7月,自贸区《货物贸易协议》开始实施,双方7000余种商品开始全面降税,贸易额持续增长。2006年,中国与东盟双边贸易额达到了1608亿美元,同比增长2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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