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大学生首诉高校收费制 大学学费"面纱"待揭(2)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5日15:44 中国新闻网

  成都理工大学被推上被告席

  2006年12月21日,王金龙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递交了民事上诉书,以讨要教育消费知情权为名将成都理工大学告上法庭,要求学校公示学费项目,履行其告知义务,以维护自己的教育消费知情权。

  此前的12月5日,王金龙曾经就此事向成都市成华区人民法院提起过民事诉讼,但区法院裁定不予受理。目前,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王金龙的上诉请求。

  “我们交了这么多学费,可是从来没有人告诉我们这些学费用在了什么地方,为什么要交这么多而不是更多或是更少!”王金龙说,“我希望自己的行动能够唤起大学生的维权意识,希望以后的学弟、学妹们能够清晰地知道他们所花的每一分钱用在什么地方,是否合理。”

  有人认为王金龙在“出卖贫穷”,成都理工大学宣传部部长陈俊明也提出了质疑:“王金龙也有不对的地方。他欠费了,却要求有知情权,道理上有些说不过去。如果他交了钱之后,问钱的使用方向还差不多。”

  王金龙则对此表示无法接受。“我从来没有想过不交学费,我欠银行的助学贷款每个月都在分期偿还。学费我是一定会交的,但前提是我有钱,我能够拿到毕业证才能挣到钱啊!”王金龙说,“对此我要求知情权是完全合理的。”

  “我们从来没有说不发给王金龙毕业证,我们只是说缓发。”陈俊明说,“只要他交了学费我们就会把毕业证发给他。”

  此前,王金龙的班主任已经告诉过他,只要他交了学费,先前未被允许参加的毕业答辩也无需参加即可拿到缓发的毕业证。

  而“缓发”,对王金龙来说显然意味着一场短时间内看不到岸的漂泊。

  漂泊的并非王金龙一个人,还有其他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同学。

  “我们院有个学播音的同学,也是因为欠费拿不到毕业证。毕业后找不到工作又不敢回家,一直在学校附近到处混饭吃。”王金龙说。

  四川本地媒体《华西都市报》2005年10月报道,在四川的68所高校中,因拖欠学校学费而没有拿到毕业证的学生“在万人以上”。

  而因为贫困无法拿到毕业证的“万人以上”毕业生,到底何去何从,着实令人担忧。

  披在学费上的神秘面纱

  王金龙状告母校,引人注目的焦点是,一位贫困生第一次通过法律途径提出高校收费知情权的问题。

  此前,关于高校收费高低以及收费透明度的争论已经持续了好几年。有媒体质疑,高校收费始终是一笔“糊涂账”。王金龙的诉讼似乎给这场旷日持久的争论敲出了一记强音。

  事实上,对于高校收费,教育部早在10年前就有了相关规定。

  “1996年,教育部下发的《高等学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学费按照生均培养成本的一定比例收取。生均成本包括公务、业务、设备维修、教职工工资福利支出等六个项目。学费最高不能超出这六项的25%。”2007年1月5日,全国教育经济学研究会理事长、北京师范大学首都教育经济研究院院长王善迈在接受凤凰卫视专访时说。

  同时,王善迈也表示,2004、2005年前后高校收费达到了生均培养成本的30%左右,超过了国家规定的上限。

  “高等教育的成本目前还没有制度化、法律化的核算方法。一个学生的培养成本,按照不同口径看是不一样的。”成都理工大学计财科科长张霞表示,目前还无法测算出具有法律意义的成本。

  事实上,教育界关于高等教育培养成本的研究也已经持续了十来年。

  复旦大学高等教育研究所副所长熊庆年曾经表示,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众多教育专家一直潜心研究大学教育成本,但大多处于“毛估估”阶段。因为大学的财务信息和资产运转信息是绝对保密的。“教育专家们很少能从学校得到相关信息,这直接影响了研究结果的客观性。”

  就是这十来年的“绝对保密”,让大学收费在屡遭诟病的同时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上海交大一直关注高校收费的熊丙奇教授甚至提出了高校收费的“三大谜团”:其一,培养成本应该是多少?其二,个人应当分担多少比例的教育成本?其三,有的大学把一些热门专业学费上调30%,却不见对冷门专业下调收费,这是不是在变相涨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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