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边买了双名牌鞋 出问题无法获赔偿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0:00 东南早报

  早报讯(记者王昆火通讯员黄良匹)临近年关,路边流动摊点“大甩卖”、展销会延期甩卖及商场推出打折、返券销售等各方式吸引不少消费者。购买这些让利商品,也别忘了向对方要张票据,要不吃亏的可是咱自己哦。

  “我在路边买了双名牌鞋子,但没穿几天就出现断裂,向工商所投诉却不给予受理。”昨天,晋江市区林先生向早报晋江热线反映说,快过年了,他本想为自己买双好鞋子,可觉得商场里的又比较贵,就在路边一摊点上买了一双,可没穿几天就出问题了。工商工作人员说,这是在路边买的不能获得赔偿。

  晋江青阳工商所有关工作人员介绍说,路边一些流动摊点所卖的“名牌”大多是假冒的,多为一些厂家库存多年的产品或次等品,质量难以保证。消费者没有一定凭证且这些摊点流动性大,消费者的权益也就难以得到维护,消费者应尽量避免到这些摊点购买。同时,提醒消费者如果是在展销会上购买东西,一定要向经营者索取票据,可凭借票据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商品展销会管理办法》中第十五条规定,参展经营者的经营行为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向参展经营者或者举办单位要求赔偿。举办单位为两个以上的,消费者可以向具体承担商品展销会组织活动的举办单位要求赔偿,其他举办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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