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龄童溺亡 家长获赔7万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0:39 东南快报

  9岁独子小杨在鱼塘游泳时不幸溺亡,父母将鱼塘承包人、村委会和开发公司告上法庭,要求赔偿24万元。近日经厦门集美区法院调解,村委会与开发公司答应赔偿杨某夫妇7万元。

  杨某夫妇系外省到厦务工人员,其独生子小杨随他们在厦门读书。去年7月4日下午,小杨趁父母不在家,和其他小朋友到一废弃鱼塘游泳溺水,其他小朋友到附近向大人求救,但等大人赶到时小杨已因死亡。

记者 薛德芳 通讯员 文弈 菲华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