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青县候选新农合先进试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1:33 燕赵都市报

  本报讯(驻京记者程福俊)昨日上午,卫生部在其官方网站上将各地推荐的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市、区)候选名单进行为期3天的公示。公示时间从2007年1月15日至1月17日。我省的迁安市和青县进入候选名单,开始接受社会监督。

  来自卫生部的消息说,全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先进试点县(市、区)评选共有4个标准。一是领导重视,部门配合。成立由政府主要领导参加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或协调小组。二是尊重农民意愿,参合人数属实,没有强行下任务、定指标,强迫乡、村干部和乡村医生、教师等为农民垫缴、代缴费用的现象。三是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各项制度建设较为完善,农民住院补偿实现出院即报,方便参合农民受益;实行以县为单位统筹和组织管理。县级合作医疗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到位,合作医疗基金做到专户储存,专款专用,封闭运行,经办机构有真实规范的财务会计报告。2005年合作医疗基金使用率与同期本省和全国平均水平相近。基金运行安全,无挤占、挪用等情况;合作医疗监管有力。农民参合情况和医疗费用补助情况纳入村务公开内容定期公布;医疗费用控制有措施办法,医疗、药品费用不合理上涨得到有效控制。药品集中采购。参合农民对定点医疗机构的服务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试点工作总体满意。四是在建立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方面,对其他地区有示范和借鉴作用。

  据记者昨天从卫生部了解,按照以上评选标准,任何单位或个人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向卫生部书面反映。凡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要具实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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