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为 树立形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2:2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为进一步规范民警执法行为、树立公安干警良好形象,新年伊始,淄川公安分局黄家铺派出所组织全所干警对重新修订的本所关于值班、考勤、保密、警用机动车辆管理使用、扣押和登记保存涉案财物、通讯、会议学习等一系列规章制度进行了再学习再讨论。进一步明确规定了民警的接处警时限、程序、请示报告、接受、移交案件及相关法律文书制作等行为规范;对在办案执法过程中刑讯逼供、有案不立、立案不实、违规暂扣涉案财物等禁止行为进行了重申。从细微处入手,用制度规范和约束民警依法办事、严格执法,从而使用制度规范干警的执法行为真正落到实处。

  (石源)

石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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