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合实际 贯彻落实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2:21 淄博新闻网

  本报讯1月15日下午,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明确工作任务,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建国主持会议并作重要讲话。市领导刘慧晏、冯梦令、常志钧、周清利、岳长志、刘池水和市委常委出席会议。

  会上,认真传达学习了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吴官正书记的工作报告和在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座谈会上的讲话以及省委书记张高丽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讲话,张建国就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讲了话。他指出,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央纪委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分析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明确提出了加强反腐倡廉工作的重点任务,深刻阐述了全面加强新形势下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吴官正书记的工作报告,全面总结了2006年的反腐倡廉工作,部署了今年的主要任务。张高丽书记在省委常委扩大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紧密结合我省实际,对深入学习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提出了明确要求。中央和省委领导同志的重要讲话,对于进一步加强党的建设,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级一定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纪委七次全会和省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上来,结合各自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张建国强调,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增强大局观念和纪律观念,用铁的纪律保证中央和省市委各项决策部署的落实。要牢固树立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不断加深对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等重大战略思想的认识,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要把握坚定的党性原则,自觉维护中央权威,坚决贯彻上级党委、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要切实严肃组织纪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决防止干部人事工作中的不正之风。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宏观调控政策,坚决控制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继续巩固新开工项目清理成果,切实推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要按照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和要求,突出抓好各项重点工作,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要深入贯彻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认真查找影响我市社会和谐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推进平安淄博、和谐淄博建设。

  张建国强调指出,各级要正确认识当前反腐倡廉形势,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不移地把反腐倡廉这项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要紧紧围绕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宏观调控政策等,加强监督检查,促进各项政策的落实。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作风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加强反腐倡廉教育,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要严肃党纪国法,坚决查办违纪违法案件。要加强党风政风建设,认真治理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强化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下转第五版)(上接第一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委的有关规定,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严格要求,管住管好自己,管好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要认真践行廉政承诺,进一步增强接受监督的意识,以清正廉洁的良好形象,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张建国强调,要认真贯彻中央纪委七次全会精神,紧紧联系我市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实际,全面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干部生活作风建设,弘扬新风正气,抵制歪风邪气。要勤奋好学、学以致用,加强学习实践,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学风,全面提高领导能力和业务水平,更好地服务、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牢固树立正确的群众观,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要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大力发扬求真务实精神,讲实话、办实事、求实效,坚决反对追名逐利、弄虚作假、欺上瞒下等不良风气,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认真执行各级有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规定,坚决防止讲排场、比阔气、奢侈挥霍等不良风气。要顾全大局、令行禁止,讲政治、顾大局,保证中央和上级重大决策的贯彻执行。要发扬民主、团结共事,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努力形成心齐气顺、风正劲足、团结和谐的局面。要秉公用权、廉洁勤政,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严守廉洁从政规定,树立清正廉洁现象。要生活正派、情趣健康,牢记“八荣八耻”,加强党性锻炼和思想道德修养,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

  张建国要求,各级党委、政府要把反腐倡廉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格局之中,融入推进科学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新的实践之中,切实对管辖地区和部门的反腐倡廉工作负起领导责任。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切实负起教育、管理和监督的责任。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全面履行党章赋的职责,认真落实反腐倡廉工作的各项任务。要大力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高反腐倡廉工作水平。

  市人大常委会党员副主任,市政府副市长,市政协党员副主席,市委、市政府特邀顾问,市法院代理院长、市检察院检察长,市长助理,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协秘书长,市纪委常委,各区县委书记,市委副秘书长,市直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刘玉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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