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薪能否定罪是一道综合题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2:36 大河网-河南商报

  

欠薪能否定罪是一道综合题
■郭之纯(公务员)

  针对当前存在的欠薪问题,有关专家撰写评论《欠薪如果要“定罪”,清欠不会成新闻》。(1月14日新华社)

  当前,某些老板之所以“乐于”欠薪,确实是被太过温柔的法律惯出来的。如果欠薪能够定罪,可以想见,或将有效遏制这种丑恶的行为。不过从当前情况看,将欠薪行为定罪后,这一法律条款能否真正落到实处,充分发挥出作用,还有着相当大的阻力和困难,这将是个比立法本身难度大得多的问题。

  无论多么完美的法律,如果得不到执行便形同虚设。如果法律规定了恶意欠薪应该接受刑事处罚,那么一个首要的问题就是如何确保执行。之所以单独提出这个看似不是问题的问题:一是因为当前的“法律白条”实在太多,令人放心不下。二是因为欠薪的原因往往十分复杂,拖欠工资很多时候并非由于某一环节或某些个人的原因,有时候欠薪原因甚至能追到某些负债大兴土木的政府部门头上。

  因此,由于执法环境的差别和欠薪原因的不同,在香港实施得很好的“欠薪定罪”做法,很令人担心会不会遭遇“南橘北枳”的困局。全面看来,欠薪能不能定罪——尤其是欠薪定罪后,能不能让这一法律手段切实发挥出作用,是一个涵盖了法律执行、依法行政、经济秩序等方面的综合性考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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