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开区医疗救助再增六类病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3:06 重庆晚报

  本报讯 经开区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补充通知》,从今年1月1日起,调高大病救助的范围和标准。

  据了解,户籍在经开区礼嘉镇、鸳鸯街道和翠云街道的城乡困难群众才能享受此项救助。大病救助的病种范围原在急性脑中风、慢性肾衰竭(尿毒症)等10大类,此次增加了糖尿病、甲亢等6大类病种。

  医疗救助标准也提高了。城乡低保户、城乡重点优抚对象如果当年患大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费用超过500元,经开区给予超过部分救助50%,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1万元;对于家庭特别困难且长期重病的其他城乡居民,当年患大病住院治疗个人负担费用超过2000元,经开区给予超过部分救助50%,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

  另考虑到因病致贫因素,对于患大病病种以外的重大疾病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群众,其住院医疗个人负担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经开区给予不超过实际医疗费用20%的困难补助,全年累计救助资金不超过1.5万元。

  记者李珩网络编辑:李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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