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不是“开会代表”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3:06 东方早报

  可能受到前几天“民意成功阻止春运涨价”的激励,近来指向国家部委的公民质询有井喷之势。重庆一位律师计划本周写信给铁道部,要求其对火车无座票与有座票同价给予一个合理的说法。中国政治大学一教授14日致信交通部长李盛霖,提出养路费缴纳义务人有权利知晓养路费用到哪里去了。(1月15日《法制日报》)

  公民以公开信的形式就某一问题对公共部门进行质询,这是法律赋予公民的权利。这种公民质询越来越多,一方面说明公民的权利意识日益增强,因此,每个部委和公权部门都要有这种应对公民质询的精神准备。另一方面,公民直接上书写信的频繁,也反衬出人大代表在代民立言上的缺席、失职和懒政。

  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行使权力,代表民意向相关部门提出要求和进行质询是其名正言顺的权力,像质询无座票与有座票同价、要求公开养路费去向、要求春运铁路票价不上浮这类公众呼声非常高的民意,本就该由人大代表向权力机关表达。公民上书、公民写信只是一种个人行为,缺乏人大代表那样的民意代表效力。更重要的是,公民有权上书建议,有关部门也可以各种方式回避公民的质询,但有关部门对于人大代表的质询和建议是回避不了的,法律规定相关部门必须给提建议的人大代表以答复,人大代表的参与会更具建设性效果。

  人大代表在公众呼声极高的问题上对有关部门进行质询有两个经典案例:一是去年两会上钟南山对药监局“一药多名”的质询,之后药监局很快出台政策治理“一药多名”;一是去年公众反对银行跨行查询收费声高涨时,两位人大代表提交紧急建议,建议国家价格主管部门暂停跨行查询收费,对遏制收费起到了很好的效果。

  可现实中,我们许多人大代表缺乏应有民意敏感,缺乏公共事件的参与意识,缺乏为争取民权而穷尽自身代表权能的意识,似乎只有两会时才能听到他们的声音,只是“开会代表”而不是“日常代表”,人大一“休会”代表就“失踪”———人大代表在人们日常权利生活中缺席的情况下,公民只有靠自己频繁的上书和写信去表达自己声音、争取自己的权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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