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房地产调控的三个着力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4:43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建设部的小户型上限征求意见稿不到24小时就被废止,被网友指称朝令夕改。一些评论认为,90平方米基数旨在满足中低收入者的购房要求,意见稿则坐在了开发商的屁股上,对房价上涨间接起到推波助澜的作用。但是,搜狐网一份6005人的调查显示,对于“90平方米基数是否合理”这个问题,认为90平米小户型总价低较合理的,只占34.52%;认为不合理,应根据市场情况灵活掌握的占24.38%;认为不好说,老百姓只想用合理的价格买房的占41.10%。

  这几年,针对房价的逆势飞扬(逆调控之势),有关部门、有关专家没少出招,但是房价就是不听使唤,一个劲儿地上扬。而调控之所以屡屡失败,根本原因就在于对交易环节着力过多,而在根本问题上绕道而去。结果是:几乎所有的调控成本都由买房人承担,甚至比不调控还雪上加霜,而房地产链中的其他利益群体却越发地肥得流油。

  在交易环节的调控措施,随便一数就可以数出很多:银行首付和贷款利率提高;二手房交易征收全额营业税和全额个税;90平方米以上户型首付不低于30%;大户型契税提高一倍,等等。如今又新出了一个点子叫做大户型保有税,据称将于2007年4月份起对144平方米以上大户型开征,据说税率是0.8%。而某些专家那边又在呼吁,建议中国政府在2008年左右开征物业税,据称税率约在0.8%。叶檀博士算了一笔账:如果我们把房价定为1,年0.8%的物业税均为年首支付,按现在2.3%的年银行利率,以复利的方式计,只要58.83年我们所交的物业税总额就等于房款,相当于每58年对每个购房者又收取一遍总房款的居住税。

  而在买房时,购房人已经先期一次性支付一笔数额巨大的买地成本。以北京广渠路36号地为例,政府指望这个地块的房价能够拉低周边房价,所以该地块没有采用价高者得的方式,而是综合评标,结果是意向房价9500元/平方米的地产商中标。尽管如此,该地块的楼面价格(根据规划面前平均到每平方米建面楼房的地价)仍然高达5647元/平方米,占房价的59.44%。如果算上开发商与购房者交纳的林林总总几十项税费,政府收入该占房价的多少,并不是一笔难估的数字。

  这还是建成二三十层高楼以后平摊到每个建面上的地价,如果按实际占地的地价,按北京人均年收入2万元计算,在平均线左右的人要是在上面自己买地建房,别说是90平方米,就是10平方米也买不起;买得起的也只能在上面搭张塑料布住住。

  有三种办法绝对可以使房价适当下降,至少不持续上扬。第一,政府征地中,留出一定比例的土地供村民实施地产开发。第二,把经济适用房都限定在80平方米以下,甚至70或60平方米,而且只能自住,不能出租和买卖,一发现出租或出售,即行没收。如果住经适房的人日后发达了,想住更好的房子,可以,政府原价收回经适房。这样就不会有高收入者为了占那点便宜而委曲自己的生活质量,原价回收政策也断绝了这些人的投机幻想。第三,对于进不了市场也买不起经适房的人来说,政府提供廉租房,面积比经济适用房更小,学习香港好榜样,三十多平方米足矣。只有在调节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问题上,面积才是硬道理。至于房地产市场的问题,政府不用太操心,所谓政府的还给政府,市场的还给市场。界限不清,必使市场和政府两败俱伤。

  童大焕,中国保险报评论主笔,现居北京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