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普通话 每人每次50元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4:47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

  四川新闻网-成都日报讯:

  (记者 刘浏) 昨日,记者从省物价局获悉,省物价局和省财政厅联合发出了《关于制定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标准的通知》,决定从2007年起,全省普通话水平测试收费执行新标准: 每人每次50元。教师凭本人工作证每人每次30元,在校学生凭学生证每人每次25元,在校贫困生凭相关证明免收测试费。各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实施机构向测试合格人员颁发教育部统一印制的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时,收取证书工本费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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