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每年至少两次旁听庭审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5:44 北京晨报

  晨报讯(记者 张涵)昨天,公安部公布了最新下发的《关于进一步提高公安队伍法律素质的指导意见》,要求主要执法部门和法制部门的民警每人每年旁听庭审原则上不少于两次,市(地)级以下公安机关领导干部每人每年旁听庭审原则上不少于一次。去年以来,我国部分省市已经开始了民警旁听庭审制度,并制定了详细的执行标准。公安部指出,这一制度有利于找出民警办理案件的漏洞和不足之处。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