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每年养路费到底有多少?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5:53 今日早报

  1月14日,中国政法大学行政法学教授高家伟,给交通部李盛霖部长发去了一封公开信。

  公开信的内容,是关于时下最受公众关注的养路费问题。在信中,高家伟提出了几个犀利的问题:“每年的养路费应征数额是多少?实际征收上来的数额又是多少?实际征收上来的养路费又用到哪里去了?我们不需要含糊的百分比数字,我们需要一个经得起国家审计、车主问责的数字。”养路费总数到底是多少

  让高家伟萌生询问交通部长念头的,是交通部冯正霖副部长的一个关于征收养路费的讲话。讲话中谈到:“为了满足348万公里公路的正常养护费投入,每年至少需要1000亿元资金,而全国养路费中真正用于公路维修和养护的资金约500亿元。”

  “我在讲话中没有找到全国一年征收的养路费总数,因此无法理解冯副部长的这个数字解读。”高家伟告诉记者,作为一个行政法学教授,他对政府的信息公开度很敏感,他认为在政府信息日益走向公开的时代,养路费缴纳义务人有权利了解自己缴纳养路费的征收标准、计算依据和使用去向,“公民盲目交费的时代应该成为历史”。

  数字公布何需躲躲闪闪

  “养路费”,顾名思义,是以征收费用的方式保养道路。但这个已经约定俗成的词,正逐渐受到质疑。不少人认为,交通部门之所以对收取“养路费”如此兴致高昂,是因为养路费的实质并非“养路”,而是“养人”。“养路费在基层光用于‘养’人都不够,更别说养路了。”一些基层交通部门工作人员对记者透露说。

  在质疑声中,有关部门对养路费使用情况的公布一直是“含糊其词”。

  2003年公布的数字用的是“百分比”:全国每年征收的公路养路费中,用于公路日常养护、小修保养、大中修和改建工程的费用比例约占45%;用于公路新建项目补助的公路建设费用约占15.5%;用于农村公路养护和建设补助的费用约占15%;用于生产设施费、科研教育费、路政管理费、路况及交通量调查费等的公路养护事业费约占15%;用于职工劳动保险、退休离休人员费等其他支出约占4%;地方财政安排用于交警经费约占2.5%;按照国务院规定划入地方水利建设基金约占3%。而交通部今年1月5日公布的有关养路费的数字,也彻底回避了“全国一年到底征收了多少养路费”这一关键问题。

  “我很难理解,在倡导政务公开的今天,这个关乎公共利益的数字怎么成了一个躲躲闪闪的数字?”高家伟说。

  行政法学家应松年教授对记者表示,养路费的征收总数应该像税收一样向缴费人公布,同时应该接受审计部门的严格审计,主管征收养路费的部门应该每年将养路费的征收和使用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一个详细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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