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10多年前受贿难逃法网的启示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6:00 光明网
毕文章

  原广东省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副主任覃赛先怎么也没想到,她本人在退休近10年后,被检察机关指控她在10多年前利用职务之便收取他人169万元贿赂,已经构成受贿罪。昨日她在受审时,称自己年老多病,跪求法官允许她“边住院边受审”。目前本案仍在进一步审理当中。(《信息时报》1月9日)

  昨日上午,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在最后陈述时,覃赛先说到,自己被刑拘期间,因年老体衰,患了糖尿病,冠心病,脑血栓等等诸多疾病,先后4次突然病发入院,另外,膝盖处长了一个肿瘤,若不尽快做手术,可能会导致瘫痪……说到这时,近70岁的覃赛先突然从被告席上站起来,冲着法官当庭下跪,她说:“我请求法官看在我为党和国家做过贡献的份上,考虑我余年无多,允许我到外面住院治疗,边住院边接受审查……我在这里给法官大人跪下求情了!”

  俗话说:“早知今日,何必当初。”覃赛先作为一名领导干部,理应自觉地做到“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可是她辜负了党和人民的信任,居然作出了收受贿赂的丑恶勾当,如今被押上庄严的法庭接受人民的审判,实在是罪有应得。别说是她给法官下跪,就是她给法官磕头也难逃法律的严惩。

  常言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大凡贪官都存在着侥幸心里,认为自己所犯的罪行很隐蔽,不会被发现。其实这样的想法是自欺欺人。众所周知,只要是违法犯罪活动,势必会露出蛛丝马迹,迟早会被拆穿“西洋景”。正所谓“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覃赛先的事情就有力地证明了这一点。她的悲惨下场,给那些贪官们敲响了警钟。她10年前受贿今天受审,充分地证明了这样一个道理:“手莫伸,伸手必被捉。”我在这里奉劝那些心存侥幸的贪官们,赶紧去投案自首吧,争取宽大处理。假如你们顽抗到底的话,最终只能落得个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的可悲下场。不信?我们就骑毛驴看唱本——走着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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