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犬费用将降低有犬不报或重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6: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文远竹 通讯员穗协宣、彭宇)广州市政协委员在提案中建议:“变限为管,低费高罚,规范养犬。”日前,市公安局在答复中表示:“同意降低养犬费用的建议。”这是记者昨天从市政协提案办获悉的。

  市政协委员朱兴全在去年初的“两会”上提交提案建议,养犬实行低收费(注册和年检费)、高罚款。将养犬管理费降为第一年1000元,第二年以后500元。降低“犬税”可以使所有家养犬都来上户口,不仅便于管理,而且对控制人兽共患病意义重大;“重罚”则是对“违规犬”主人进行严厉训诫、教育和罚款,使“养犬规定”做到“对犬主不对犬”。

  市公安局答复时对降低养犬费用的建议表示同意。并称,近年来,该局结合包括收费、处罚、举报等内容在内的有关问题多次提出《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修改意见供有关部门研究参考,仍有待确认。此外,市公安局将犬只管理工作社区化,融入社区警务,纳入治安管理范围。通过社区民警主动上门为犬主提供办证服务、建全养犬户主档案,加强巡查、查处工作,形成公安、街道居委、小区物管共同管理的管理工作模式。

  针对政协委员建议由城管部门进行养犬管理的问题,市公安局明确答复称,在有关部门对《广州市养犬管理规定》作出修改之前,养犬管理工作不宜移交城管部门。但全市公安、工商、农业、环卫、卫生等有关职能部门已建立协作机制,经常组织联合执法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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