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8颗钢珠打爆好友脑袋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6: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砰!”午夜里一声巨响,三水的钱某手持一支猎枪,对着认识了十几年的赖某的头部就是一枪,赖某当场身亡。究竟是因为赖某知道了钱某的一些“秘密”,所以钱某要杀人灭口;还是因为钱某与赖某一些金钱上的纠纷,从而一怒之下将赖某打死?案件顿时变得疑云重重。

  近日,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钱某无期徒刑。有律师表示,在农村私藏猎枪的行为还是比较普遍,应从源头上加大对猎枪的监管,同时加大对持枪者的处罚。

  文/记者刘艺明

  霰弹猎枪杀友再自首

  2003年底,三水西南街道办事处辑罗下西村的钱某买一支发射霰弹的猎枪回来用来打鸟,平时放在睡房的衣柜边。2005年初, 他承包了几十亩鱼塘进行生产,并雇请了认识了十几年的赖某做司机。据钱某所说,赖某于2005年四五月份欠了他约1.8万元,赖做了他司机后,他每月扣赖500元。

  2005年9月17日凌晨1时许,在钱某工作的仓库里,传出了钱某与赖某的争吵声,把周围的邻居都吵醒了。突然间,仓库里响起了一声巨大的枪响。

  “110报警中心吗?我杀了人,地点在……”接到了钱某的报警后,民警马上赶到了现场。民警发现赖某的尸体倒在仓库的一角,满头是血,已经辨不清容貌,离尸体脚部80厘米的地方,有一支枪托已经折断的双枪管猎枪,这支猎枪的长度超过一米。在后来的尸检中,法医竟发现在赖某的脑中竟有78颗由猎枪散发出的钢珠弹。在场的钱某承认,是自己用猎枪对着赖某的头将其打死,警方于是认为钱某有故意杀人的嫌疑,将钱某抓捕。在钱某被抓后,警方还从其房屋中搜出猎枪子弹共103发。

  “他们认识了十几年了,平时关系很好,没想过会弄成这样……”钱某的妻子唐某在口供中表示。不但如此,赖某原来还是钱某母亲的“干儿子”,算起来两人还是干兄弟的关系。嫌疑人是抓获了,但是两人看来不但没有什么深仇大恨,关系还是十分好,究竟杀人动机是什么?有人说只是因金钱纠纷杀人,但也曾传出了灭口的讲法,该案一时众说纷纭。

  猜测一 钱财纠纷引血案?

  据钱某的供认,赖某总是超支用钱。2005年9月16日傍晚,赖某出车回来后发火说不干了,钱某就说不干的话要还钱,后赖就离开了。傍晚,钱某回家洗澡后,便从家里拿了猎枪准备去打猎,并带到了仓库,枪里还装了两发子弹。晚上,他接到了赖某的电话,赖称要他借钱,否则欠他的钱绝对不还。

  次日凌晨1时30分,赖某来到仓库,拿起一张木凳砸过来,钱某用手挡开木凳,顺手拿起旁边的猎枪,双手抓住枪管用枪托砸过去,二人相互扭打过程中击发了枪支,致赖当场中枪死亡。

  猜测二 为“秘密”杀好友灭口?

  “赖某与我讲过钱某不让他休息,八月十四、八月十五中秋节请假都不准,还有一段时间开货车运货每天只有几个小时休息,很辛苦。”与赖某同居的阿琼表示,赖某不但曾说过钱某很刻薄,而且还对她讲他知道钱某一个秘密,只有他知道,如果讲出去钱某是死定的,但她并不知道是什么。在赖某死前的两个月,赖某均表示他都没收到钱某的工钱。

  这同一番话,赖某也曾经在出事前对朋友于某说过。而且,在案发当晚,有邻居听到,钱某在吵架时在说:“如果……,我就打死你”,紧接着听见“呯”的一声枪响。

  判决 故意杀人判无期

  法院表示,钱某作为长期使用该枪支的所有人,对该枪支的性能应该非常了解,他在明知道枪支的保险比较松动,枪支已经装上了子弹且枪支又在扳机部位断裂的情况下,仍手握枪管近距离击打被害人头部等部位,可见,他是应当知道枪支随时有可能击发进而会造成被害人死亡结果的发生,却放任不管,钱某主观上显然具有杀害被害人赖某的间接故意,应依法认为构成故意杀人罪。

  佛山中院一审以故意杀人罪,判处钱某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钱某赔偿死者家属经济损失366874元。

  律师:私藏猎枪要判刑半年

  此案虽然疑雾重重,但猎枪是杀人的凶器是不争的事实。据了解,在农村私藏猎枪的现象还是比较普遍的。

  董律师表示,任何个人是不能持有枪支的,猎枪是枪支中的一种,持有者触犯了国家对枪支的管理规定,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私藏枪支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私藏猎枪尽管对外界没有造成危害,也要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对于枪支屡禁不止,主要原因还是在于很多市民不知法、不懂法, 对非法持有枪支的危害性有多大根本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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