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唱K暂未收版权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6: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本报讯 (记者肖欢欢、王广永)传闻已久的卡拉OK厅征收版权费已于今年1月1日起开始实行。但记者昨天走访佛山各大卡拉OK厅和好乐迪等娱乐消费场所走访发现,佛山卡拉OK厅并没有开始征收版权费。针对中国音像协会提出的每个包厢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经营场所负责人都表示目前尚未收到相关文件通知,暂时不会收取版权费。

  据悉,中国音像协会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备组负责人王化鹏去年12月23日在北京召开的一次会议上表示,卡拉OK版权使用费从2007年1月1日起正式开始征收。收费的标准将严格按照国家版权局的规定,在最高标准每个包厢每天12块钱的基础上,与卡拉OK经营者协商,进行适当下调。

  记者昨天从佛山一家好乐迪KTV了解到,该歌厅并未向消费者收取版权费。价格与去年相比并没有大变化,基本上没有受到版权费的影响。记者随后又走访了另外几家歌厅,相关负责人均表示目前尚未开始开征歌曲版权费,部分娱乐场所负责人甚至表示对卡拉OK厅征收版权费一事并不知情。

  对于每个包厢每天12元的收费标准,不少经营者认为这一收费标准偏高。

  部分经营者也表示,即便将来开征版权费,此类收费最好由物价部门核定后下发文件,列出明细收费标准,否则歌厅很难执行。

  文化部门:

  版权费收取由行业协会负责

  佛山市文化部门昨天表示,根据中国音像协会的解释,各地卡拉OK厅版权费应该由各地相关行业协会来收取。目前,佛山文化部门并未收到关于收取版权费的通知,因此,佛山暂时不会在卡拉OK厅版权费收取方面执行相关政策。而记者随后多方联系了佛山相关音像行业协会和娱乐行业协会等,均未得到关于版权费收取的正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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