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舆论监督奖”的疑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6:45 大洋网-广州日报

  

对“舆论监督奖”的疑问
江苏广播电视总台高级编辑徐浩然

  对舆论监督,最好的态度莫过于对监督报道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查处、整改、堵漏、处罚;而作为一位优秀记者的光荣,不是成为某某城市的荣誉市民,而是大大方方地到中国新闻奖的颁奖台上去受奖。

  日前,中共郴州市委宣传部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支持新闻媒体工作的意见》,其中提到设立“舆论监督奖”,“对促进郴州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贡献的记者”,市委宣传部建议郴州市政府授予其“荣誉市民”称号。我们不排除郴州市的新规出自于一个良好的动议,起码释放出一种“我愿意接受媒体监督”的姿态以及“舆论监督对当地发展有益”的论调,但我们也不排除这份规定有一些顺带“作秀”的成分,或者两者兼而有之,因为看完这项看似高明的政府决策,我们心中依然充满了种种疑问。

  疑问之一:到底该由谁来监督?我们看到,郴州这回出台“监督”奖励规定,只是针对“中央、省级媒体”,那么郴州本地的报纸、电台、电视台等等媒体是不是就不需要监督?不鼓励监督?还是根本就不能进行监督?在2006年,“郴州”是一个让国内媒体比较敏感的字眼,梳理一些媒体报道之后,我们很容易发现,郴州的官场大地震,“碧利斯”引发洪灾后,郴州所属的资兴涉嫌瞒报死亡人数等等发生在郴州的大事,都是“墙内开花墙外香”,由外地或中央媒体率先披露,本地媒体却集体失语,这是极为不正常的。可是从这份所谓的奖励规定中,我们看不出来保护本地舆论监督的意思,外地媒体的舆论监督固然重要,可那是要付出高额成本的,放着“影响大、效果好,更直接”的本地媒体不用,却鼓励外地媒体来进行所谓的舆论监督,是不是叶公好龙似的舍近求远?

  疑问之二:到底该如何监督?在这份“舆论监督”的奖励规定中,即便是对中央、省级媒体的记者,监督的途径也着重在“主动将有关线索交由郴州有关方面调查处理”,请注意,这里的关键词是“线索”两个字,也就是说当地希望把问题解决在“萌芽阶段”。作为记者的一件“致命法宝”,就是手中掌握的标志着“新闻卖点与社会责任”的重要新闻线索。如果为了当地的某种优厚奖励,就把线索提供给当地有关部门,使一条极有价值的新闻胎死腹中,这样的记者就不能算一个称职的记者,这样的作为还应该获得奖励吗?

  疑问之三:应该怎样对待舆论监督和舆论监督者?是献媚、讨好?还是拉拢、收买?郴州不是设立“舆论监督奖”的第一个地方,但国内还鲜有把奖励提高到“荣誉市民”的高度的,在我们的印象中,这样的称号往往只和到当地投资的巨富商贾们联系在一起。可即便这样,我们依然看不出郴州对舆论监督的热忱欢迎。对舆论监督,我想最好的态度莫过于对监督报道中出现的问题认真查处、整改、堵漏、处罚,该引咎辞职的也要引咎辞职,而不是设一个什么奖去封住监督者的嘴。也许,在有关部门看来,出于生计考虑,本地媒体自然都是听话的乖孩子,对那些不好对付的外地记者就只剩下“利诱”的办法了。其实,作为一位优秀记者的光荣,不是成为某某城市的荣誉市民,而是大大方方地到中国新闻奖的颁奖台上去受奖。

  当然,从另外一个意义上来说,郴州这个“监督”奖励规定遭到媒体的普遍质疑,倒是一件好事,质疑的声音对出台这项政策的郴州市领导来说,肯定是极不舒服的,也许有的人还会觉得委屈,可无论怎样,这种舆论批评难道不正是一次考验你们所标榜的愿意接受监督的试金石?这些批评者们不正是你们应该大力奖励的对象吗?一个个体也好,一个单位、一方政府也好,无论做出什么样的姿态或举动,都要具有让别人质问甚至诘难的心理准备与承受能力,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否则你就不应该、当然也不可能阻碍别人的想象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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