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水生纠纷兄弟反目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7:08 大河网-河南日报

  看官,俗话说“兄弟同心,其利断金。”可光山县有两兄弟,只因秧田引水产生纠纷,兄弟俩就互相将对方告上法庭。日前,光山县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弟弟赔偿哥哥13.72元。

  话说去年夏天,弟弟胡世仁通过哥哥胡世富的秧田引水,将胡世富秧田原有的水带走,由此引起兄弟俩发生争执,进而发生厮打,双方均造成轻微伤。哥哥忿而将弟弟告上法庭,弟弟也不甘示弱,随即对哥哥提起反诉。经审查,哥哥的损失为1136.40元,弟弟的损失为1670.30元。

  法院经合并审理认为,相邻关系应本着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本案原、被告在处理相邻关系中都缺乏必要的理智与冷静,对纠纷的产生均存在一定的过错。在经过多次依法调解无效的情况下,综合双方的过错程度,酌定原、被告以4∶6的过错比例承担对方的损失,经计算并抵销后,作出前述判决。

  这真是:

  兄弟本是同根生,

  何必小事起纠纷;

  双方开打上法庭,

  相煎太急互怨恨。⑤3(曾昭阳冷宝阳)

爱问(iAs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