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东部法院论坛在梧州举行 护航和谐社会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7:12 广西新闻网

  广西新闻网-广西日报梧州讯 (记者/肖道南 通讯员/吴绪源)1月12日,由广西东部的贺州、玉林、贵港、梧州四市法院共同主办的首次广西东部法院2007年度论坛在梧州举行。论坛主要围绕“人民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作用”进行理论研讨和司法经验交流。该论坛是四市法院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自治区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自觉服务于广西的经济发展战略,服务于社会稳定大局,服务于改革开放和经济发展的一项重大举措。这对促进四市法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加强和司法能力建设,更好地发挥法院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职能作用将产生积极而深远的影响。

  这次论坛交流的主要论点有:和谐司法;人与自然的和谐相处离不开法治;和谐是一种平衡;法院在构建

和谐社会中的职能;构建和谐社会是法院司法审判的目标;在党委领导和人大的监督下,法院对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作用;法院要加强队伍建设,特别是法官的思想道德建设和司法能力建设;法院要加强内部管理的改革,加强法制宣传工作,加强与社会各界的交流,营造和谐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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