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清积”气如虹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7:21 红网-湖南日报

  

集中“清积”气如虹

  湖南建立联席会议制度解决法院“执行难”。梁建军摄

  本报记者何淼玲通讯员胡杰李飞

  2005年8月开始,我省开展集中清理执行积案专项行动,到目前为止,已清理执行积案近10万件,执结和部分执结8万余件,执行到位金额近60亿元。

  6万件积案增长如滚雪球省委政法委决心攻克难题

  近几年,我省法院的执行工作有了长足进展,但是,由于各种原因,执行难依然比较突出,执行积案出现了逐年上升的趋势。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江必新清醒地认识到,这个难题已到了非解决不可的地步。

  为了摸清情况,2005年6月,省高院党组指令执行局组成两个调查组,先后对8个市州中级法院和24个基层法院近3年来的积案情况进行调研。与此同时,省高院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对历年执行积案进行摸底,逐案统计造册上报省高院。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这一统计,全省居然“网捞”起历年执行积案62913件。

  直面严峻现实是需要巨大勇气的。2005年7月下旬,省高院党组听取执行局调研汇报后,深刻分析了积案原因,果断作出了打一场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战役的决策。

  省高院执行局的工作人员回忆起当时的局势,对记者说,当时面临的执行积案已经出现了“滚雪球”式的恶性循环,如果不下决心迅速清理,那么,到2006年,积案就有可能突破10万件,这将对法制尊严和社会稳定构成很大威胁。

  2005年8月初,省委政法委听取了省高院执行局关于清理执行积案的调查汇报和工作打算,当即作出决定,由省委政法委主持召开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专题会议,各市州党委、人大、政府、政协及相关部门派领导参加,明确从2005年9月1日起,集中6个月时间,在全省开展集中清积统一行动。省委政法委要求各级党委政法委及时协调重大执行事宜,形成长效机制,力争有履行能力的案件全部执结,尽最大可能把积案数降到最低限度。

  多年积案一朝清,谈何容易。为了啃下这块硬骨头,在8月29日全省集中清积工作会议上,省委常委、省委政法委书记李江代表省委要求各级党委切实加强对人民法院执行工作的领导和支持,站在推进民主与法制建设进程的战略高度,保证全省集中清积工作顺利开展。江必新提出了“认识上要有新高度、方法上要有新举措、保障上要有新力度、机制上要有新思路”的清积工作要求。

  会后,一场践行公正、促进稳定的集中清积行动在三湘大地展开。

  督办:副院长接听热线电话催办:执行局通报排名列表

  清积行动能够在全省迅速掀起热潮,并能有条不紊地展开,其中一个重要的原因就是省高院执行局转变工作职能,敢抓敢管,加强了对下级法院清积工作的督促指导、监督协调,调动了下级法院的积极性、创造性。

  2005年9月27日下午,省高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邹东仁、执行局局长李兴国等5人亲自接听热线电话,直接倾听各地群众对法院执行工作的意见。

  邹东仁抓工作是个急脾气,9月28日一上班,他立即召集省高院执行局有关庭室负责人,对热线电话反映的问题逐个进行分析,提出解决方案。

  10月10日上午,7个中级法院的执行局局长和12个基层法院主管执行的副院长、执行局局长以及有关案件承办人,风尘仆仆地从各地赶到长沙。李兴国听取了热线电话所涉执行积案的情况汇报后,逐案分析原因,不留情面地指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当场拟定加大执行力度的措施。同时宣布:热线电话所反映的执行积案全部被确定为省、市两级法院执行局挂牌督办案件,务必在规定期限内执结或作出执行结果情况报告。省高院执行局将对这些案件督办到底!

  省高院执行局综合办是全省执行工作的信息总汇之地,全省14个中级法院在每月的15日和30日都要向省高院上报“全省法院清积案件统计报表”,对挂牌督办案件、已执结案件、部分执行案件和中止、暂缓执行案件等情况逐一上报。执行局综合办公室作出统计分析后,每半月下发一次“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排名表”,对14个中级法院的执行案件数、完成任务的百分比和执行金额等情况进行排名公布,在报告省委政法委和省高院领导的同时,向各中级法院和各市州党委政法委作出排名通报,对后进者予以督促,甚至点名批评。各地法院不甘落后,呈现出前所未有的执行热潮。

  为把集中清积工作引向深入,促进工作平衡发展,2005年11月24日,省委政法委再次召开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对清积工作进行再发动、再鼓劲、再督战。省高院执行局根据会议精神,及时派出督导检查组下到全省各级法院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帮助下级法院解决清积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

  挂牌督办:攻克执行“骨头案”讲求效率:创新方式效果好

  省委政法委对这次清积行动还特别提出,要强化组织保障,建立清积联席会议制度。2005年9月上旬,省委政法委向省直有关厅局党组、各市州县区党委政法委以及各级法院,下发了《解决人民法院执行难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的专门文件,省联席会议由省委政法委、省高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等16家单位组成。联席会议要听取相关单位汇报重大执行积案情况,研究协调解决办法,明确执行责任,帮助解决执行中的困难和问题。

  随后,全省各市州县区纷纷根据省委政法委的要求和模式,建立对应的联席会议制度,着力解决执行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联席会议制度在各级党委领导下取得了各方对执行工作的支持。特别是一些党政领导亲自挂帅、带头督阵,使一批多年积存的执行难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中国工商银行怀化市分行申请执行珠海市经济技术协作有限公司借款纠纷一案,历时7年未果。2005年10月12日,怀化市委副书记方新琪与怀化市中院负责人率执行干警远赴珠海,取得珠海市委、市政府的支持配合,使得被执行人将位于拱北区一栋4000多平方米的烂尾楼及附属土地使用权予以变现,获取价款总额4260万元,全部用于交付执行,使该案圆满执结。

  在这次清积行动中,各级法院还不断创新执行方式,收到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长沙市芙蓉区法院针对拒不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欠账不还的行为,在全省率先发出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敦促令,责令“老赖”在规定期限内自动履行已生效的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的,法院依照相关法律对其处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追究刑事责任。现年26岁的李升文是岳阳市云溪区农村信用合作社干部,2004年他向银行贷款买车,随后,又以车子有质量问题为由退货,获得退还购车款以及赔偿共计91万元。但是,李升文却将获得的巨额退款挪作他用,一直拒绝偿还银行贷款。2006年4月27日,长沙市芙蓉区人民法院干警发现李升文在岳阳市某酒店进行高消费,遂赶到现场将其抓获,依法宣布对其实施司法拘留。同年11月,芙蓉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李升文有期徒刑一年。法院方面表示,李升文被判刑一年后,仍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偿还这笔欠款,如果到时还不能还清,法院将采取强制拍卖财产的方式来执行。在该院发布的被“限制高消费令”的被执行人中,已有90%的自然人还清了债务,1600多万元案款执行到位。

  株洲市天元区法院请公安机关核查被执行人住地和身份证号码,再由金融机构依据身份证号码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不少法院探索实行院长令、强制审计、限制出境、悬赏举报等一系列新举措,均取得良好效果。

  探索集中清积经验期待良性循环机制

  2005年8月以来,全省法院的清积工作打了个翻身仗。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先后多次推介我省清积工作经验。我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工作正步入良性循环阶段。

  “很多案件执结都是执行人员起早贪黑干出来的,为了执行一件案子,常常要到山寨、村落跑十几趟。”在集中清积工作中卓有成效的宜章县法院,身材纤瘦的女院长罗燕青对记者说,“有时一天的执行工作下来,口干舌燥,腰酸背痛,连端水杯子的力气都没有了。”

  实干出成果,2005年11月2日,在最高法院召开的全国16个省市高级法院审判动态研讨经验交流会上,湖南的清积经验受到推介。

  虽然集中清积战果累累,但毕竟不是常态的办法。

  省高院副院长邹东仁认为,总结全省集中清理执行积案的经验,建立执行工作的长效机制是实现执行工作良性运行的根本出路。比如,将执行工作列入全省执法检查和综合治理考评内容,从源头上解决行政机关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义务的难题;聘请人大代表为执行联络员,重大疑难执行案件和涉及人大代表个人以及法人单位为被执行人的案件,邀请各级人大派人参加执行方案研究,现场跟踪执行,以最大限度地缓解“特殊”被执行主体执行难的问题;加强对执行人员的业务培训与考核,强化依法执行的观念,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严肃查处各种违法执行和消极不作为行为;进一步充实执行力量、解决执行经费、改善执行装备,为解决执行难提供必要的人员和物质保障。

  从清积工作到长效机制的建立和运行,这是现实的改变,也是观念的转变。记者了解到,永州、郴州等地的不少基层法院已经实现了无积案的目标,良性循环已经在局部得以实现。

  潇湘春水涨,洞庭楚天阔。2007年新春伊始,湖南的执行工作将在清积攻坚和长效机制中负重前行。我们相信,越过这座山,坦途就在眼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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