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办理老年人优待证

http://www.sina.com.cn 2007年01月16日08:18 青海新闻网

  青海新闻网讯 西海都市报1月13日刊发了《65岁以上老人可享受优待政策》一文,引起了广大老年朋友的关注,他们纷纷询问,办理老年人优待证的条件和程序。

  据了解,从2007年1月12日起,凡具有西宁市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的老年人,凭西宁市常住户口簿、身份证、2寸免冠照片到各区县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登记,均可以办理西宁市65周岁以上老年人优待证(以下简称优待证)。优待证实行免费发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取任何形式的费用。同时,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同时生效,即已持有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的不必再办理优待证,目前达到70岁没有办理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的老年人既可以办理青海省高龄老人优待证,也可办理优待证。

  此外,为了方便广大老年人及时办理优待证,西宁市民政局公布了西宁市四区三县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的联系方式,分别为:城东区民政局残联办公室,苏永惠,电话:3881615;城中区政府服务大厅,赵海玲,电话:8233114;城西区政府服务大厅,张秋玲,电话:6115246;城北区民政局,苏瑞香,电话:5132248;大通县民政局,南征,电话:2728309;湟中县民政局,张春效,电话:2233845;湟源县民政局,杨文华,电话:2435774。 (作者 何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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